dmtc Weekly Report

2010年9月28日 星期二

感動與感人的作品 (給士林分校開課同學的一封信)

人生中的感動與感人的作品

人生的經歷中, 你是否曾經因為一件事情的發生, 而被感動過? 這些感動你的故事, 也許來自於你的週遭環境中, 所發生的事物, 也許來自於電影情節, 書籍之中, 而你上一次被感動至今, 已經有多少時間了?

要創造出一個產品其實是個容易的事情, 但是, 要創造出一個令人感動的, 或動人的作品, 設計師本身如果沒有經歷了動人的經歷, 要設計出一件動人的作品, 則極為不容易, 當然作品可以是本書, 影片, 音樂, 雕塑,...各式各樣. 而一個令人感動的作品所呈現的故事, 也將會一樣的動人. 要創造出這種作品的人, 其實條件也很簡單, 就是 "任何人都可以" 這是唯一也是最難的一項, 當然也不限於任何的設計背景 的專長, 很多的設計人, 往往都一直追求作品的 "量" 卻忘記個人了 "質", 這個 "量" 的追求其實有很多的因素, 有現實的環境, 肚子溫飽的問題, 也有因為被客戶要求, 不得不為的因素, "質" 的產生, 其實往往跟前述的因素剛好相反, 因為往往都是 "興趣" 追求, 並沒有計入所有的投資報酬, 例如時間, 金錢等, 這也是設計產品的重要因素, 也是產生動人故事的源頭.

故事的要素, 要能夠讓產品自己說出來, 這考驗著設計師的功力, 也考驗著設計師的經驗, 故事本身, 其實往往都是在生活當中所發生出來的, 想入門的設計人, 這些元素是需要被培養的, 平時自我的 "感覺訓練" 也是不可少的工作, 眼睛, 鼻子, 耳朵, 身體, 思考,...各種的感受與反應訓練, 都是提升自己感覺訓練要注意的事項, 例如: 吃東西, 往往大多數的人, 每個人都有其偏好的口味, 酸甜苦辣, 對於舌頭的味覺影響, 若長時間的刺激某種味覺感覺, 那其餘的感覺也 "相對" 的會退化掉, 最終智退化不能使用而失效; 同樣的例子也發生在聽覺與其他的感覺當中, 而當你的感覺已經退化到某種程度時, 要對於周遭的事物與發生的故事產生感動, 相對的反應也就沒有那樣的明顯, 這樣要在生活當中捕捉你所想要的感動, 將會變得困難.

曾經有位朋友與我分享了一個有趣的觀察心得, 他說主角是睡在路邊的街友或者是行乞的職業工作者:乞丐, "這類" 社會底層的 "工作" 人員, 這種職種最不被人看得起, 但是, 我的這位朋友卻與我分享了驚人的觀察心得; 他的觀察與研究結果說明了, 這些社會的底層工作的人員, 它們身上的故事, 往往令人嘆為觀止, 也令人吃驚, 也都有著你我一般人所沒有的經歷, 或者美好的時光, 最後因為種種的因素, 而導致了現在的生活. 我很好奇與驚訝的記下了這位朋友的分享, 原本我只想, 這樣的分享, 我們得記得職業無貴賤的分別, 因為沒有人生下來帶著錢, 也沒有人死後可以帶著錢離開, 言下之意是說, 大家都有公平與相同的起點, 只有努力不同, 選擇不同, 造成結果也有所不同, 這是我當下的體會, 半信半疑的就這樣過了一陣子.

相對於社會底層的工作人員, 我想, 擺個攤位賣東西或者搞個攤位在釣蝦場旁邊賣香腸, 也算是個在社會當中屬於底層的工作人員吧, 不久, 我在辦公室外的騎樓下, 烤香腸攤位上的老闆身上, 想驗證一下這件事情, 沒有想到這個結果, 果然符合我那位友人的分析結果, 雖然香腸攤位的老闆表達的能力非常的 "本土化" 但是, 卻讓我歷歷在目, 因為賣香腸之前, 那位老闆過去的人生, 也都讓人非常的羨慕, 出入都是雙B 級的汽車, 而且他強調他喜歡 BMW 的 "5 字頭的產品" 別的他還不喜歡, 自己過去的人生, 至少擁有四部以上的這個產品, 也有美女相伴, 還有洋房, 其後的種種原因, 導致了現況, 並且老闆也和我分享了他的經歷與 "賣香腸" 的心得, 居然也和我的友人所分析的結果相近, 這真是讓我好好的上了一課. 並且這位老闆也闡述了自己的觀點, 認為 "人生" 的 "常態" 變化, 最簡單的說法就如佛家所說的一樣, 就是 "無常".

這些東西有些人看成因果, 有些人解釋成命運, 也有些人說物極必反, 我則視之為此文的主題: "人生的故事與感動" 與大家分享, 珍惜現有的一切, 這個 "一切" 包含了物質的與 "無形" 的感受, 太多或者不及都不好, 過度的使用感官反應, 會讓你的人生變成黑白的, 也會錯失您的故事發生, 而我則建議您使用您的感覺去發掘您的故事, 進而設計您的感人作品, 藉由您所設計的作品, 闡述與說明您的故事, 讓大家感動.  希望能夠堅持下去的各位同學, 能夠以此做為借鏡, 進而體驗您的人生, 開發設計出您的感人作品.

McCoy
2010 0928 in Ikari Coffee, TPE.
人生中的感動與感人的作品

人生的經歷中, 你是否曾經因為一件事情的發生, 而被感動過? 這些感動你的故事, 也許來自於你的週遭環境中, 所發生的事物, 也許來自於電影情節, 書籍之中, 而你上一次被感動至今, 已經有多少時間了?

要創造出一個產品其實是個容易的事情, 但是, 要創造出一個令人感動的, 或動人的作品, 設計師本身如果沒有經歷了動人的經歷, 要設計出一件動人的作品, 則極為不容易, 當然作品可以是本書, 影片, 音樂, 雕塑,...各式各樣. 而一個令人感動的作品所呈現的故事, 也將會一樣的動人. 要創造出這種作品的人, 其實條件也很簡單, 就是 "任何人都可以" 這是唯一也是最難的一項, 當然也不限於任何的設計背景 的專長, 很多的設計人, 往往都一直追求作品的 "量" 卻忘記個人了 "質", 這個 "量" 的追求其實有很多的因素, 有現實的環境, 肚子溫飽的問題, 也有因為被客戶要求, 不得不為的因素, "質" 的產生, 其實往往跟前述的因素剛好相反, 因為往往都是 "興趣" 追求, 並沒有計入所有的投資報酬, 例如時間, 金錢等, 這也是設計產品的重要因素, 也是產生動人故事的源頭.

故事的要素, 要能夠讓產品自己說出來, 這考驗著設計師的功力, 也考驗著設計師的經驗, 故事本身, 其實往往都是在生活當中所發生出來的, 想入門的設計人, 這些元素是需要被培養的, 平時自我的 "感覺訓練" 也是不可少的工作, 眼睛, 鼻子, 耳朵, 身體, 思考,...各種的感受與反應訓練, 都是提升自己感覺訓練要注意的事項, 例如: 吃東西, 往往大多數的人, 每個人都有其偏好的口味, 酸甜苦辣, 對於舌頭的味覺影響, 若長時間的刺激某種味覺感覺, 那其餘的感覺也 "相對" 的會退化掉, 最終智退化不能使用而失效; 同樣的例子也發生在聽覺與其他的感覺當中, 而當你的感覺已經退化到某種程度時, 要對於周遭的事物與發生的故事產生感動, 相對的反應也就沒有那樣的明顯, 這樣要在生活當中捕捉你所想要的感動, 將會變得困難.

曾經有位朋友與我分享了一個有趣的觀察心得, 他說主角是睡在路邊的街友或者是行乞的職業工作者:乞丐, "這類" 社會底層的 "工作" 人員, 這種職種最不被人看得起, 但是, 我的這位朋友卻與我分享了驚人的觀察心得; 他的觀察與研究結果說明了, 這些社會的底層工作的人員, 它們身上的故事, 往往令人嘆為觀止, 也令人吃驚, 也都有著你我一般人所沒有的經歷, 或者美好的時光, 最後因為種種的因素, 而導致了現在的生活. 我很好奇與驚訝的記下了這位朋友的分享, 原本我只想, 這樣的分享, 我們得記得職業無貴賤的分別, 因為沒有人生下來帶著錢, 也沒有人死後可以帶著錢離開, 言下之意是說, 大家都有公平與相同的起點, 只有努力不同, 選擇不同, 造成結果也有所不同, 這是我當下的體會, 半信半疑的就這樣過了一陣子.

相對於社會底層的工作人員, 我想, 擺個攤位賣東西或者搞個攤位在釣蝦場旁邊賣香腸, 也算是個在社會當中屬於底層的工作人員吧, 不久, 我在辦公室外的騎樓下, 烤香腸攤位上的老闆身上, 想驗證一下這件事情, 沒有想到這個結果, 果然符合我那位友人的分析結果, 雖然香腸攤位的老闆表達的能力非常的 "本土化" 但是, 卻讓我歷歷在目, 因為賣香腸之前, 那位老闆過去的人生, 也都讓人非常的羨慕, 出入都是雙B 級的汽車, 而且他強調他喜歡 BMW 的 "5 字頭的產品" 別的他還不喜歡, 自己過去的人生, 至少擁有四部以上的這個產品, 也有美女相伴, 還有洋房, 其後的種種原因, 導致了現況, 並且老闆也和我分享了他的經歷與 "賣香腸" 的心得, 居然也和我的友人所分析的結果相近, 這真是讓我好好的上了一課. 並且這位老闆也闡述了自己的觀點, 認為 "人生" 的 "常態" 變化, 最簡單的說法就如佛家所說的一樣, 就是 "無常".

這些東西有些人看成因果, 有些人解釋成命運, 也有些人說物極必反, 我則視之為此文的主題: "人生的故事與感動" 與大家分享, 珍惜現有的一切, 這個 "一切" 包含了物質的與 "無形" 的感受, 太多或者不及都不好, 過度的使用感官反應, 會讓你的人生變成黑白的, 也會錯失您的故事發生, 而我則建議您使用您的感覺去發掘您的故事, 進而設計您的感人作品, 藉由您所設計的作品, 闡述與說明您的故事, 讓大家感動.  希望能夠堅持下去的各位同學, 能夠以此做為借鏡, 進而體驗您的人生, 開發設計出您的感人作品.

McCoy
2010 0928 in Ikari Coffee, TPE.
人生中的感動與感人的作品

人生的經歷中, 你是否曾經因為一件事情的發生, 而被感動過? 這些感動你的故事, 也許來自於你的週遭環境中, 所發生的事物, 也許來自於電影情節, 書籍之中, 而你上一次被感動至今, 已經有多少時間了?

要創造出一個產品其實是個容易的事情, 但是, 要創造出一個令人感動的, 或動人的作品, 設計師本身如果沒有經歷了動人的經歷, 要設計出一件動人的作品, 則極為不容易, 當然作品可以是本書, 影片, 音樂, 雕塑,...各式各樣. 而一個令人感動的作品所呈現的故事, 也將會一樣的動人. 要創造出這種作品的人, 其實條件也很簡單, 就是 "任何人都可以" 這是唯一也是最難的一項, 當然也不限於任何的設計背景 的專長, 很多的設計人, 往往都一直追求作品的 "量" 卻忘記個人了 "質", 這個 "量" 的追求其實有很多的因素, 有現實的環境, 肚子溫飽的問題, 也有因為被客戶要求, 不得不為的因素, "質" 的產生, 其實往往跟前述的因素剛好相反, 因為往往都是 "興趣" 追求, 並沒有計入所有的投資報酬, 例如時間, 金錢等, 這也是設計產品的重要因素, 也是產生動人故事的源頭.

故事的要素, 要能夠讓產品自己說出來, 這考驗著設計師的功力, 也考驗著設計師的經驗, 故事本身, 其實往往都是在生活當中所發生出來的, 想入門的設計人, 這些元素是需要被培養的, 平時自我的 "感覺訓練" 也是不可少的工作, 眼睛, 鼻子, 耳朵, 身體, 思考,...各種的感受與反應訓練, 都是提升自己感覺訓練要注意的事項, 例如: 吃東西, 往往大多數的人, 每個人都有其偏好的口味, 酸甜苦辣, 對於舌頭的味覺影響, 若長時間的刺激某種味覺感覺, 那其餘的感覺也 "相對" 的會退化掉, 最終智退化不能使用而失效; 同樣的例子也發生在聽覺與其他的感覺當中, 而當你的感覺已經退化到某種程度時, 要對於周遭的事物與發生的故事產生感動, 相對的反應也就沒有那樣的明顯, 這樣要在生活當中捕捉你所想要的感動, 將會變得困難.

曾經有位朋友與我分享了一個有趣的觀察心得, 他說主角是睡在路邊的街友或者是行乞的職業工作者:乞丐, "這類" 社會底層的 "工作" 人員, 這種職種最不被人看得起, 但是, 我的這位朋友卻與我分享了驚人的觀察心得; 他的觀察與研究結果說明了, 這些社會的底層工作的人員, 它們身上的故事, 往往令人嘆為觀止, 也令人吃驚, 也都有著你我一般人所沒有的經歷, 或者美好的時光, 最後因為種種的因素, 而導致了現在的生活. 我很好奇與驚訝的記下了這位朋友的分享, 原本我只想, 這樣的分享, 我們得記得職業無貴賤的分別, 因為沒有人生下來帶著錢, 也沒有人死後可以帶著錢離開, 言下之意是說, 大家都有公平與相同的起點, 只有努力不同, 選擇不同, 造成結果也有所不同, 這是我當下的體會, 半信半疑的就這樣過了一陣子.

相對於社會底層的工作人員, 我想, 擺個攤位賣東西或者搞個攤位在釣蝦場旁邊賣香腸, 也算是個在社會當中屬於底層的工作人員吧, 不久, 我在辦公室外的騎樓下, 烤香腸攤位上的老闆身上, 想驗證一下這件事情, 沒有想到這個結果, 果然符合我那位友人的分析結果, 雖然香腸攤位的老闆表達的能力非常的 "本土化" 但是, 卻讓我歷歷在目, 因為賣香腸之前, 那位老闆過去的人生, 也都讓人非常的羨慕, 出入都是雙B 級的汽車, 而且他強調他喜歡 BMW 的 "5 字頭的產品" 別的他還不喜歡, 自己過去的人生, 至少擁有四部以上的這個產品, 也有美女相伴, 還有洋房, 其後的種種原因, 導致了現況, 並且老闆也和我分享了他的經歷與 "賣香腸" 的心得, 居然也和我的友人所分析的結果相近, 這真是讓我好好的上了一課. 並且這位老闆也闡述了自己的觀點, 認為 "人生" 的 "常態" 變化, 最簡單的說法就如佛家所說的一樣, 就是 "無常".

這些東西有些人看成因果, 有些人解釋成命運, 也有些人說物極必反, 我則視之為此文的主題: "人生的故事與感動" 與大家分享, 珍惜現有的一切, 這個 "一切" 包含了物質的與 "無形" 的感受, 太多或者不及都不好, 過度的使用感官反應, 會讓你的人生變成黑白的, 也會錯失您的故事發生, 而我則建議您使用您的感覺去發掘您的故事, 進而設計您的感人作品, 藉由您所設計的作品, 闡述與說明您的故事, 讓大家感動.  希望能夠堅持下去的各位同學, 能夠以此做為借鏡, 進而體驗您的人生, 開發設計出您的感人作品.

McCoy
2010 0928 in Ikari Coffee, TPE.
人生中的感動與感人的作品

人生的經歷中, 你是否曾經因為一件事情的發生, 而被感動過? 這些感動你的故事, 也許來自於你的週遭環境中, 所發生的事物, 也許來自於電影情節, 書籍之中, 而你上一次被感動至今, 已經有多少時間了?

要創造出一個產品其實是個容易的事情, 但是, 要創造出一個令人感動的, 或動人的作品, 設計師本身如果沒有經歷了動人的經歷, 要設計出一件動人的作品, 則極為不容易, 當然作品可以是本書, 影片, 音樂, 雕塑,...各式各樣. 而一個令人感動的作品所呈現的故事, 也將會一樣的動人. 要創造出這種作品的人, 其實條件也很簡單, 就是 "任何人都可以" 這是唯一也是最難的一項, 當然也不限於任何的設計背景 的專長, 很多的設計人, 往往都一直追求作品的 "量" 卻忘記個人了 "質", 這個 "量" 的追求其實有很多的因素, 有現實的環境, 肚子溫飽的問題, 也有因為被客戶要求, 不得不為的因素, "質" 的產生, 其實往往跟前述的因素剛好相反, 因為往往都是 "興趣" 追求, 並沒有計入所有的投資報酬, 例如時間, 金錢等, 這也是設計產品的重要因素, 也是產生動人故事的源頭.

故事的要素, 要能夠讓產品自己說出來, 這考驗著設計師的功力, 也考驗著設計師的經驗, 故事本身, 其實往往都是在生活當中所發生出來的, 想入門的設計人, 這些元素是需要被培養的, 平時自我的 "感覺訓練" 也是不可少的工作, 眼睛, 鼻子, 耳朵, 身體, 思考,...各種的感受與反應訓練, 都是提升自己感覺訓練要注意的事項, 例如: 吃東西, 往往大多數的人, 每個人都有其偏好的口味, 酸甜苦辣, 對於舌頭的味覺影響, 若長時間的刺激某種味覺感覺, 那其餘的感覺也 "相對" 的會退化掉, 最終智退化不能使用而失效; 同樣的例子也發生在聽覺與其他的感覺當中, 而當你的感覺已經退化到某種程度時, 要對於周遭的事物與發生的故事產生感動, 相對的反應也就沒有那樣的明顯, 這樣要在生活當中捕捉你所想要的感動, 將會變得困難.

曾經有位朋友與我分享了一個有趣的觀察心得, 他說主角是睡在路邊的街友或者是行乞的職業工作者:乞丐, "這類" 社會底層的 "工作" 人員, 這種職種最不被人看得起, 但是, 我的這位朋友卻與我分享了驚人的觀察心得; 他的觀察與研究結果說明了, 這些社會的底層工作的人員, 它們身上的故事, 往往令人嘆為觀止, 也令人吃驚, 也都有著你我一般人所沒有的經歷, 或者美好的時光, 最後因為種種的因素, 而導致了現在的生活. 我很好奇與驚訝的記下了這位朋友的分享, 原本我只想, 這樣的分享, 我們得記得職業無貴賤的分別, 因為沒有人生下來帶著錢, 也沒有人死後可以帶著錢離開, 言下之意是說, 大家都有公平與相同的起點, 只有努力不同, 選擇不同, 造成結果也有所不同, 這是我當下的體會, 半信半疑的就這樣過了一陣子.

相對於社會底層的工作人員, 我想, 擺個攤位賣東西或者搞個攤位在釣蝦場旁邊賣香腸, 也算是個在社會當中屬於底層的工作人員吧, 不久, 我在辦公室外的騎樓下, 烤香腸攤位上的老闆身上, 想驗證一下這件事情, 沒有想到這個結果, 果然符合我那位友人的分析結果, 雖然香腸攤位的老闆表達的能力非常的 "本土化" 但是, 卻讓我歷歷在目, 因為賣香腸之前, 那位老闆過去的人生, 也都讓人非常的羨慕, 出入都是雙B 級的汽車, 而且他強調他喜歡 BMW 的 "5 字頭的產品" 別的他還不喜歡, 自己過去的人生, 至少擁有四部以上的這個產品, 也有美女相伴, 還有洋房, 其後的種種原因, 導致了現況, 並且老闆也和我分享了他的經歷與 "賣香腸" 的心得, 居然也和我的友人所分析的結果相近, 這真是讓我好好的上了一課. 並且這位老闆也闡述了自己的觀點, 認為 "人生" 的 "常態" 變化, 最簡單的說法就如佛家所說的一樣, 就是 "無常".

這些東西有些人看成因果, 有些人解釋成命運, 也有些人說物極必反, 我則視之為此文的主題: "人生的故事與感動" 與大家分享, 珍惜現有的一切, 這個 "一切" 包含了物質的與 "無形" 的感受, 太多或者不及都不好, 過度的使用感官反應, 會讓你的人生變成黑白的, 也會錯失您的故事發生, 而我則建議您使用您的感覺去發掘您的故事, 進而設計您的感人作品, 藉由您所設計的作品, 闡述與說明您的故事, 讓大家感動.  希望能夠堅持下去的各位同學, 能夠以此做為借鏡, 進而體驗您的人生, 開發設計出您的感人作品.

McCoy
2010 0928 in Ikari Coffee, TPE.
人生中的感動與感人的作品

人生的經歷中, 你是否曾經因為一件事情的發生, 而被感動過? 這些感動你的故事, 也許來自於你的週遭環境中, 所發生的事物, 也許來自於電影情節, 書籍之中, 而你上一次被感動至今, 已經有多少時間了?

要創造出一個產品其實是個容易的事情, 但是, 要創造出一個令人感動的, 或動人的作品, 設計師本身如果沒有經歷了動人的經歷, 要設計出一件動人的作品, 則極為不容易, 當然作品可以是本書, 影片, 音樂, 雕塑,...各式各樣. 而一個令人感動的作品所呈現的故事, 也將會一樣的動人. 要創造出這種作品的人, 其實條件也很簡單, 就是 "任何人都可以" 這是唯一也是最難的一項, 當然也不限於任何的設計背景 的專長, 很多的設計人, 往往都一直追求作品的 "量" 卻忘記個人了 "質", 這個 "量" 的追求其實有很多的因素, 有現實的環境, 肚子溫飽的問題, 也有因為被客戶要求, 不得不為的因素, "質" 的產生, 其實往往跟前述的因素剛好相反, 因為往往都是 "興趣" 追求, 並沒有計入所有的投資報酬, 例如時間, 金錢等, 這也是設計產品的重要因素, 也是產生動人故事的源頭.

故事的要素, 要能夠讓產品自己說出來, 這考驗著設計師的功力, 也考驗著設計師的經驗, 故事本身, 其實往往都是在生活當中所發生出來的, 想入門的設計人, 這些元素是需要被培養的, 平時自我的 "感覺訓練" 也是不可少的工作, 眼睛, 鼻子, 耳朵, 身體, 思考,...各種的感受與反應訓練, 都是提升自己感覺訓練要注意的事項, 例如: 吃東西, 往往大多數的人, 每個人都有其偏好的口味, 酸甜苦辣, 對於舌頭的味覺影響, 若長時間的刺激某種味覺感覺, 那其餘的感覺也 "相對" 的會退化掉, 最終智退化不能使用而失效; 同樣的例子也發生在聽覺與其他的感覺當中, 而當你的感覺已經退化到某種程度時, 要對於周遭的事物與發生的故事產生感動, 相對的反應也就沒有那樣的明顯, 這樣要在生活當中捕捉你所想要的感動, 將會變得困難.

曾經有位朋友與我分享了一個有趣的觀察心得, 他說主角是睡在路邊的街友或者是行乞的職業工作者:乞丐, "這類" 社會底層的 "工作" 人員, 這種職種最不被人看得起, 但是, 我的這位朋友卻與我分享了驚人的觀察心得; 他的觀察與研究結果說明了, 這些社會的底層工作的人員, 它們身上的故事, 往往令人嘆為觀止, 也令人吃驚, 也都有著你我一般人所沒有的經歷, 或者美好的時光, 最後因為種種的因素, 而導致了現在的生活. 我很好奇與驚訝的記下了這位朋友的分享, 原本我只想, 這樣的分享, 我們得記得職業無貴賤的分別, 因為沒有人生下來帶著錢, 也沒有人死後可以帶著錢離開, 言下之意是說, 大家都有公平與相同的起點, 只有努力不同, 選擇不同, 造成結果也有所不同, 這是我當下的體會, 半信半疑的就這樣過了一陣子.

相對於社會底層的工作人員, 我想, 擺個攤位賣東西或者搞個攤位在釣蝦場旁邊賣香腸, 也算是個在社會當中屬於底層的工作人員吧, 不久, 我在辦公室外的騎樓下, 烤香腸攤位上的老闆身上, 想驗證一下這件事情, 沒有想到這個結果, 果然符合我那位友人的分析結果, 雖然香腸攤位的老闆表達的能力非常的 "本土化" 但是, 卻讓我歷歷在目, 因為賣香腸之前, 那位老闆過去的人生, 也都讓人非常的羨慕, 出入都是雙B 級的汽車, 而且他強調他喜歡 BMW 的 "5 字頭的產品" 別的他還不喜歡, 自己過去的人生, 至少擁有四部以上的這個產品, 也有美女相伴, 還有洋房, 其後的種種原因, 導致了現況, 並且老闆也和我分享了他的經歷與 "賣香腸" 的心得, 居然也和我的友人所分析的結果相近, 這真是讓我好好的上了一課. 並且這位老闆也闡述了自己的觀點, 認為 "人生" 的 "常態" 變化, 最簡單的說法就如佛家所說的一樣, 就是 "無常".

這些東西有些人看成因果, 有些人解釋成命運, 也有些人說物極必反, 我則視之為此文的主題: "人生的故事與感動" 與大家分享, 珍惜現有的一切, 這個 "一切" 包含了物質的與 "無形" 的感受, 太多或者不及都不好, 過度的使用感官反應, 會讓你的人生變成黑白的, 也會錯失您的故事發生, 而我則建議您使用您的感覺去發掘您的故事, 進而設計您的感人作品, 藉由您所設計的作品, 闡述與說明您的故事, 讓大家感動.  希望能夠堅持下去的各位同學, 能夠以此做為借鏡, 進而體驗您的人生, 開發設計出您的感人作品.

McCoy
2010 0928 in Ikari Coffee, TPE.
人生中的感動與感人的作品

人生的經歷中, 你是否曾經因為一件事情的發生, 而被感動過? 這些感動你的故事, 也許來自於你的週遭環境中, 所發生的事物, 也許來自於電影情節, 書籍之中, 而你上一次被感動至今, 已經有多少時間了?

要創造出一個產品其實是個容易的事情, 但是, 要創造出一個令人感動的, 或動人的作品, 設計師本身如果沒有經歷了動人的經歷, 要設計出一件動人的作品, 則極為不容易, 當然作品可以是本書, 影片, 音樂, 雕塑,...各式各樣. 而一個令人感動的作品所呈現的故事, 也將會一樣的動人. 要創造出這種作品的人, 其實條件也很簡單, 就是 "任何人都可以" 這是唯一也是最難的一項, 當然也不限於任何的設計背景 的專長, 很多的設計人, 往往都一直追求作品的 "量" 卻忘記個人了 "質", 這個 "量" 的追求其實有很多的因素, 有現實的環境, 肚子溫飽的問題, 也有因為被客戶要求, 不得不為的因素, "質" 的產生, 其實往往跟前述的因素剛好相反, 因為往往都是 "興趣" 追求, 並沒有計入所有的投資報酬, 例如時間, 金錢等, 這也是設計產品的重要因素, 也是產生動人故事的源頭.

故事的要素, 要能夠讓產品自己說出來, 這考驗著設計師的功力, 也考驗著設計師的經驗, 故事本身, 其實往往都是在生活當中所發生出來的, 想入門的設計人, 這些元素是需要被培養的, 平時自我的 "感覺訓練" 也是不可少的工作, 眼睛, 鼻子, 耳朵, 身體, 思考,...各種的感受與反應訓練, 都是提升自己感覺訓練要注意的事項, 例如: 吃東西, 往往大多數的人, 每個人都有其偏好的口味, 酸甜苦辣, 對於舌頭的味覺影響, 若長時間的刺激某種味覺感覺, 那其餘的感覺也 "相對" 的會退化掉, 最終智退化不能使用而失效; 同樣的例子也發生在聽覺與其他的感覺當中, 而當你的感覺已經退化到某種程度時, 要對於周遭的事物與發生的故事產生感動, 相對的反應也就沒有那樣的明顯, 這樣要在生活當中捕捉你所想要的感動, 將會變得困難.

曾經有位朋友與我分享了一個有趣的觀察心得, 他說主角是睡在路邊的街友或者是行乞的職業工作者:乞丐, "這類" 社會底層的 "工作" 人員, 這種職種最不被人看得起, 但是, 我的這位朋友卻與我分享了驚人的觀察心得; 他的觀察與研究結果說明了, 這些社會的底層工作的人員, 它們身上的故事, 往往令人嘆為觀止, 也令人吃驚, 也都有著你我一般人所沒有的經歷, 或者美好的時光, 最後因為種種的因素, 而導致了現在的生活. 我很好奇與驚訝的記下了這位朋友的分享, 原本我只想, 這樣的分享, 我們得記得職業無貴賤的分別, 因為沒有人生下來帶著錢, 也沒有人死後可以帶著錢離開, 言下之意是說, 大家都有公平與相同的起點, 只有努力不同, 選擇不同, 造成結果也有所不同, 這是我當下的體會, 半信半疑的就這樣過了一陣子.

相對於社會底層的工作人員, 我想, 擺個攤位賣東西或者搞個攤位在釣蝦場旁邊賣香腸, 也算是個在社會當中屬於底層的工作人員吧, 不久, 我在辦公室外的騎樓下, 烤香腸攤位上的老闆身上, 想驗證一下這件事情, 沒有想到這個結果, 果然符合我那位友人的分析結果, 雖然香腸攤位的老闆表達的能力非常的 "本土化" 但是, 卻讓我歷歷在目, 因為賣香腸之前, 那位老闆過去的人生, 也都讓人非常的羨慕, 出入都是雙B 級的汽車, 而且他強調他喜歡 BMW 的 "5 字頭的產品" 別的他還不喜歡, 自己過去的人生, 至少擁有四部以上的這個產品, 也有美女相伴, 還有洋房, 其後的種種原因, 導致了現況, 並且老闆也和我分享了他的經歷與 "賣香腸" 的心得, 居然也和我的友人所分析的結果相近, 這真是讓我好好的上了一課. 並且這位老闆也闡述了自己的觀點, 認為 "人生" 的 "常態" 變化, 最簡單的說法就如佛家所說的一樣, 就是 "無常".

這些東西有些人看成因果, 有些人解釋成命運, 也有些人說物極必反, 我則視之為此文的主題: "人生的故事與感動" 與大家分享, 珍惜現有的一切, 這個 "一切" 包含了物質的與 "無形" 的感受, 太多或者不及都不好, 過度的使用感官反應, 會讓你的人生變成黑白的, 也會錯失您的故事發生, 而我則建議您使用您的感覺去發掘您的故事, 進而設計您的感人作品, 藉由您所設計的作品, 闡述與說明您的故事, 讓大家感動.  希望能夠堅持下去的各位同學, 能夠以此做為借鏡, 進而體驗您的人生, 開發設計出您的感人作品.

McC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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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6日 星期一

價值 (給新竹分校同學結訓的一封信)

最近很多人都遇到相同的問題, 剛好, 新竹分校的課程也將近一個段落, 索性, 我就把這個主題當作與大家分享的觀念寫下來.

我們經常的感覺許多事情的 "效率" 或者 "想法 (看法)" 往往都跟現實不同, 所以造成很多抱怨與意見的分歧, 就拿個時間的運用效率來說好了, 很多的剛畢業或者剛退伍的人認為很有意義, 或者很沒有效率的工作, 為何主管都命令我們新人去做, 或者許多加入職場的新人都不認為那是一件有效率的工作, 卻都要被命令去做, 如果新人不想做, 那就憤而辭去職務. 再換工作就行了, 導致了公司的工作經常找人, 新人一直都抱怨沒有好的工作可以做.

我想說, 剛剛加入職場的我, 也是這樣覺得, 但是, 我可能多的點 "認命" 的因素, 所以, 這些當初看起來沒有 "效率" 沒有 "規劃" 的工作, 在後來的職場工作當中, 卻變成了我的 "價值", 這中間似乎有一個 "轉換" 的空間, 但, 我要說的是 "並沒有" 轉換, 只是現在年紀大了點, 看事情的角度不同了, 價值, 就這麼的跑了出來, 當然, 這中間也許會被人看成 "妥協" "低聲下氣" "當哈巴狗" 之類的, 可惜, 並不是. 想想, 現在的社會競爭的如此激烈, 你想對人家做個 "哈巴狗" 你也得知道一件事情, 那就是你可能連 "當狗的機會" 都沒有, 因為人家不一定要給你這樣的機會, 那是不是連當隻狗的機會都沒有了, 那豈不是變成連狗都不如嗎? 那有機會當隻狗也不賴是吧!

這就是我要說的重點 "價值", 你值多少的錢? 這個價值, 從何而來呢? 很簡單, 從你看起來沒有效率, 沒有想法, 沒有....的工作當中, 這些 "沒有價值" 的工作當中, 累積起來的, 這就是你的價值, 現在人可能會覺得那不是我工作當中的工作, 並且也看似沒有價值, 那就不是我應該學習的, 所以不願意投入工作, 這恐怕會降低自己的價值, 前些日子在一些雜誌上面, 我看到了這樣一句話說: 100 分去減掉 1 分, 不是 99 分, 而是 00 分, 讓我感受深刻. 這也說明了 "價值" 的觀念, 其實, 完成一件事情的重點, 不是那個在工作崗位上的每個人怎樣想, 而是這些工作崗位上所有的工作人員, 是否都能把整個工作的 "所有" 事情都做完, 大家才算做完一個工作, 如果有一個小小的工作, 大家都認為不是自己的工作, 應該有職務更低的人去完成, 而不是我自己, 那麼, 整件工作其實最終的結果就是沒有完成, 這跟人生的職場工作上的歷練, 不是很像嗎?

過去, 我也曾經為了一個工作, 因為工作內容不是我想做的工作, 或者我想學習的工作內容, 憤而辭去工作, 但是, 後來我在大陸工作的時候, 卻吃到了這個苦果, 因為, 在大陸工作的內容, 正好包含了這段, 我當初看起來沒有啥可以學習的內容的工作, 在當時, 我並沒有想到以後自己也會面臨這樣的問題, 但是, 就是不願意去做, 而辭職.其實, 當初如果可以學習的更多一點, 後來, 在大陸的工作上, 可能我會處理得更好一些, 也說不定, 這就是我說的價值, 上課的工作, 很多人也覺得很簡單, 但是, 往往投入的工作時間, 都比想像中的長很多, 還有 "台上十分鐘, 台下十年工" 的說法, 這是我覺得想與各位剛剛進入職場, 或者打算轉換跑道的各位分享的觀念, 上課學習 Pro/E 與開發的工作, 其實, 是很淺薄的, 想要把一個工作做好, 你的價值被認定的時候, 往往都不是人家看你的當下這件事情的表現, 而是面對其他的工作問題時, 當下的處理態度, 如果你擺出一分不是你的工作, 或者不是你的興趣, 那你的價值很可能就會被打折, 甚至失去工作,  這是一定要注意的心態.

用這篇文章與大家分享, 還有, 祝福各位即將結訓的同學能夠繼續成長, 並且獲得好的工作機會, 我在這趟超過7200公里的三十天的上課時間, 還有搭車時間累計超過150個小時的路上, 其實收穫也很多, 雖然上課時間與大家相聚只有短短的 90個小時, 如果剛出社會的我, 可能會覺得這樣的工作, 實在很沒有 "價值" 或者 "績效" 可言, 但是, 我卻沒有推辭, 原因在哪? 也是 "價值" 執行的過程, 會學習到很多的東西, 這是在職場上應該保有的心態, 別忘了你的價值. 值錢與否, 都是用那些看起來沒有價值, 沒有績效的事情所累積起來的.

McCoy in Office

2010年8月25日 星期三

做引導別人的尾燈 (給忠孝分校結訓同學的一封信)

做引導別人的尾燈
 
 
在一次會議中,我認識了一位年輕有為的企業家李先生。早聽說李先生創業的傳奇了,於是我便問起他的創業秘訣是什麼。他給我講了一個故事。
 
那是5年前,李先生還在一家台資企業做事。他們的老闆不但是個在多國擁有眾多公司的大企業家,同時還是個教授,是學者型商人,既有很好的經濟頭腦,又有很高的學術成就。李先生就是衝著這一點,進了他的公司。由於李先生勤奮,肯動腦,老闆很快就提拔他做了部門經理,專管傢俱的銷售。他也一直做得沒什麼差錯。
 
有一次,公司進了一套傢具,標價是20萬元。可不知為什麼,放了4個月都沒有一個人問過價。好不容易有一天,一位顧客一進來就看中了這套傢具,問了價格後,就一直想壓低點,問李先生,18萬元賣不賣。李先生也很想把這套傢具出手,可是老闆只給了他一萬元錢的浮動許可權,偏偏那位顧客也固執,說十八萬元不行就不買了。僵持了好久,李先生想打電話找老闆請示一下,可老闆去國外出差了,手機也關了,他不敢擅自做主,這筆生意就這樣黃了。
 
過了兩天,老闆回來,李先生彙報了這件事。老闆有些不悅,他說,你沒看到現在這套傢具已經很難脫手了?你應該知道我的心理,既然四個月沒人問,就說明這套傢具已經沒有什麼買點了,應該越早脫手越好。別說18萬元,就是17萬元你也應該賣的,不然,下次連16萬元恐怕都沒人要了。
 
李先生有些委屈地低著頭,心想,我哪有那麼大的膽子呀。看見他的樣子,老闆寬厚地笑笑,說算了,先開車送我,我們一起去吃飯吧。
 
他們上了車,李先生發動了車子,空中有些霧,路上的車子很多,走得有些慢。過了十幾分鐘,霧越來越大,路況都看不太清了。老闆倒不著急,他問李先生 ,在這樣的大霧天氣開車,你怎麼樣才能走得更安全?李先生說,只要跟著前面車子的尾燈,就沒什麼事。老闆沉默了一會,突然問,如果你是頭車,你該跟著誰的尾燈呢?
 
李先生聽了,心中一陣震動,是呀,如果自己是頭車,又有誰會給自己指路?老闆的言外之意他一下就領悟了:在一般情況下,你可以依靠上司,讓上司替你拿主意,也使你不用分擔責任。可是特殊情況下,你應該用自己的慧眼,看清前面的路該怎麼走,用自己的頭腦來分析利弊,選擇自己的方向。比爾蓋茲能跟誰?只會跟在別人的尾燈後面的人,永遠不會領頭的。
 
這以後,李先生工作得更加出色了,沒多久,他就發現了一個新的別人沒有開拓的創業領域,通過自己的奮鬥和敏銳的商業頭腦,很快的就成功了。
 
 
而他的成功秘訣就只有短短的一句話:做引導別人的尾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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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還是藉由別人的故事來傳遞我想與大家分享的想法, 另外, 我更想強調的是...

寫字, 一定會用到筆, 哪種筆倒是沒有太重要,會寫字的人一定會用到筆,這個邏輯沒有問題,但是反過來說, 可能就不是個確定的答案了,言下之意呢? Pro/E 似乎就是那隻 "筆" 一樣的工具, 想做設計的人, 一定會使用到設計的工具, 好比想寫字的人, 一定會使用筆來寫字一樣, 可是, 會用筆的人難道真的就會寫字嗎? 這就好像會用 Pro/E 的人就真的會設計嗎? 一樣的匪夷所思.

看了幾位同學已經貼了作品, 我覺得很興奮, 也很開心, 我很高興大家都在課堂上學到了東西, 這些作品都是大家學習後的心得, 記得第一次上課的時候, 我曾經一一的詢問了各位同學的背景, 現在不知道您還記不記得, 當初您進來學習時候的心情? 從不會操作到會操做出東西, 這樣的過程的確讓人開心, 同學來自四面八方還有些重修的同學想進來這個班級, 至今仍在 "候補" 當中呢, 同學多半不是本科系的, 這是第一天上課的時候就確定了, 這樣提醒, 目的只是希望大家不要忘記了當初的學習初衷, 而努力還要更努力, 學習是沒有捷徑與終點的. 這段話, 其實沒有在我的手稿之中, (因為我看到了同學使用了些匪夷所思的形容詞, 形容自己即將面對的工作, 所以讓我有感而發的寫下這段) 我想說的是, 今天一個任何工作經驗都沒有的人, 有什麼資格說自己是匹狼? 還說別人是狗? (說這句話的人不重要, 重要的是心態) 競爭的社會當中, 每個人都希望自己有實力, 但是在還沒進入職場中, 或者是沒有機會進入職場工作的人來說, 這樣的心態確實要不得. (這段是插進來的)

機械和機構甚至工業設計的領域當中, 所需要學習的專長各不相同, 共通的設計工具, 卻是 Pro/E 這是大家都耳熟能詳的工具, 可惜的是我們課堂上並不能夠讓你學到全部的專業知識, 這些知是包含了: 機械設計, 機械力學, 傳動, 機件原理, 連桿, 齒輪, 微積分, 工程數學, 圖學, 模具, 材料, 加工, 製造, 工業設計當中的: 藝術, 美學, 色彩學, 草繪,.......甚至人體工學,等專業知識, 這些學問幾乎都不是與 Pro/E 這個工具有關的專業知識, 但是這些卻是設計產品的時候會使用到的知識, 討論這個主題, 大家往往都會掉進一個迷思, 就好像前面所說的寫字, 我已經能夠用筆把你要的字寫出來了, 為何你還不認同我是個工程師呢? 原因很簡單, 因為你只學到了表面的工具操作, 背後還有很多的專業知識你還沒有學完, 也許你已經可以畫出一個產品, 但是你可能不知道你為何需要這樣做? 甚至, 你不知道還能怎樣做? 這些東西, 就是課堂上無法教你的 "功夫" 了。

少林寺的各種功夫的招式, 其實, 最值錢的, 不一定在你學會哪種 "拳法", 或者 "招式" 之中, 但是各種的拳法與招式當中有個共同的事情是相通的, 那就是每天要做的功課, 那才是基礎功夫, 例如: 挑水, 打坐, 紮馬步,... "功夫" 其實指的並不一定是 "招式" , 國文課本當中解釋的往往我們都忘記了, "功夫" 的解釋是指 "時間", 往往我在課堂上與大家分享的笑話, 說, 中國很多的武術都是這樣失傳的, 就是這樣的概念, 我在此文當中提及的目的仍然是要提醒大家, 學習如逆水行舟, 不進則退, 基礎的功夫底子沒有打好, 你仍然是無法學會各種的武林絕學的, 那些精彩的招式, 往往都是架構於這些紮實的基礎馬步之上, 雖然我不斷的提及這些想法, 甚至造成大家的反感了, 我仍然要再三的提醒各位基礎的重要性, 相信在課堂之後, 各位多少有些感悟到, 這些話語背後的意義與想法.

這個班級的上課氣氛令人難忘與難捨, 因為全班的同學都非常的努力, 除了努力學習之外, 也學習了不放棄自己的心態, 這是我說難捨的地方, 因為這幾個月特別的熱, 也特別難熬, 但是大家都努力不懈, 這點令我印象深刻, 相信各位在這樣的心態之下學習, 一定會有很好的成就, 而各位這樣的努力, 卻也造就了聯成電腦的另類的上課紀錄, 我個人也很感謝各位同學給我如此的榮譽, (雖然這樣的紀錄給了聯成電腦其它的困擾和造成的抱歉)在結訓之前, 我也希望以本文開頭的文章與大家分享工作與學習的心態, 更希望把這個榮譽與全班的同學分享, 希望各位能夠保持這樣的學習態度, 面對所有人生的挑戰, 讓大家可以當各個領域當中的領頭羊, 也給自己當個明亮的頭燈, 在有能力之餘給別人當個領路的尾燈. 謝謝各位幾個月的努力, 並且祝福大家都有美好的前程.

McCoy


2010年8月13日 星期五

畢業三年,同學基本都辭職了,大部分人看完很有同感


畢業三年,同學基本都辭職了,大部分人看完很有同感∼

Kai Ming Ho 寫於 2010年8月7日 7:33
這有一點意思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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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公司招了大批應屆本科和研究生畢業的新新人類。平均年齡25歲。那個新的助理,是經過多次面試後,我親自招回來的一個女孩。名牌大學本科畢業,聰明,性格活潑。私下裡我得承認,我招她的一個很重要的原因,除了她在大學裡優秀的表現之外,還因為她寫了一手漂亮的字。女孩能寫一手好字的不多,尤其像她,看起來長髮飄飄,多麼女性化的一個姑娘,一手字卻寫的鏗鏘倜儻,讓我對她不由多了很多好感。   

  手把手的教。從工作流程到待人接物。她也學的快。很多工作一教就上手。一上手就熟練。跟各位同事也相處的頗融洽。我開始慢慢的給她一些協調的工作,各部門之間以及各分公司之間的業務聯繫和溝通讓她嘗試著去處理。
  
  開始經常出錯。她很緊張,來找我談。我告訴她:錯了沒關係,你且放心按照你的想法去做。遇到問題了,來問我,我會告訴你該怎麼辦。仍然錯。又來找我,這次談的比較深入,她的困惑是,為什麼總是讓她做這些瑣碎的事情?我當時問她:什麼叫做不瑣碎的工作呢?

  她答不上來,想了半天,跟我說:我總覺得,我的能力不僅僅能做這些,我還能做一些更加重要的事情。那次談話,進行了1小時。我知道,我說的話,她沒聽進去多少。後來我說,先把手頭的工作做好,先避免常識性錯誤的發生。然後循序漸進罷。
  
  半年以後,她來找我,第一次提出辭職。我推掉了約會,跟她談辭職的問題。問起辭職的原因,她跟我直言:本科四年,功課優秀,沒想到畢業後找到了工作,卻每天處理的都是些瑣碎的事情。沒有成就感。我又問她:你覺得,在你現在所有的工作中,最沒有意義的最浪費你的時間精力的工作,是什麼?她馬上答我:幫您貼發票,然後報銷,然後到財務去走流程,然後把現金拿回來給您。
  
  我笑著問她:你幫我貼發票報銷有半年了吧?通過這件事兒,你總結出了一些什麼資訊?
  
  她呆了半天,答我:貼發票就是貼發票,只要財務上不出錯,不就行了唄,能有什麼資訊?
  
  我說,我來跟你講講,當年我的做法吧:98年的時候,我從財務被調到了總經理辦公室,擔任總經理助理的工作。其中有一項工作,就是跟你現在做的一樣,幫總經理報銷他所有的票據。本來這個工作就像你你剛才說的,把票據貼好,然後完成財務上的流程,就可以了。

  其實票據是一種資料記錄,它記錄了和總經理乃至整個公司營運有關的費用情況。看起來沒有意義的一堆資料,其實它們涉及到了公司各方面的經營和運作。於是我建立了一個表格,將所有總經理在我這裡報銷的資料按照時間,數額,消費場所,連絡人,電話等等記錄下來。

  我起初建立這個表格的目的很簡單,我是想在財務上有據可循,同時萬一我的上司有情況來詢問我的時候,我會有準確的資料告訴他。通過這樣的一份資料統計,漸漸的我發現了一些上級在商務活動中的規律,比如,哪一類的商務活動,經常在什麼樣的場合,費用預算大概是多少;總經理的公共關係常規和非常規的處理方式。等等等等。

  當我的上級發現,他佈置工作給我的時候,我會處理的很妥貼。有一些資訊是他根本沒有告訴我的,我也能及時準確的處理。他問我為什麼,我告訴了他我的工作方法和資訊來源。

    漸漸的,他基於這種良性積累,越來越多的交待更加重要的工作。再漸漸的,一種信任和默契就此產生,我升職的時候,他說我是他用過的最好用的助理。
  
  說完這些長篇大論,我看著這個姑娘,她愣愣的看著我。我跟她直言:我覺得你最大的問題,是你沒有用心。在看似簡單不動腦子就能完成的工作裡,你沒有把你的心沉下去,所以,半年了,你覺得自己沒有進步。她不出聲。但是收回了辭職報告。
  
  又堅持了3個月,她還是辭職了。這次我沒有留她。讓她走了。

  後來她經常在MSN上跟我聊天。告訴我她的新工作的情況。一年內,她換了三份工作。每一次都堅持不了多久。每一次她都說新的工作不是她想要的工作。05年的時候,她又一次辭職了。很苦惱,跑來找我,要跟我吃飯。我請她去寫字樓後面的商場吃日本料理。吃到中途,忽然跟我說:我有些明白你以前說的話是什麼意思了。
  
  所謂的職業生涯,其實你很難預測到你將來真正要從事什麼工作,將來所要從事的工作,是否跟你在大學裡學的專業有關。大多數人,很有可能將來所作的工作,跟他當初所學的專業一點關係都沒有。從22歲大學畢業在26歲之間這四年,重要的不是你做了什麼,重要的是你在工作中養成了怎麼樣的良好的工作習慣。這個良好的工作習慣,指的是:認真,踏實的工作作風,以及是否學會了如何用最快的時間接受新的事物,發現新事物的內在規律,比別人更短時間內掌握這些規律並且處理好它們。具備了以上的要素,你就成長為一個被人信任的工作的人。
  
  人都有惰性,也都願意用那些用起來順手的人。當你具備了被人信任的基礎,並且在日常的工作中逐漸表現出你的踏實,聰明,和細緻的時候,越來越多的工作機會就會提供到你面前。原因很簡單,用一句話就能交代清楚並且能被你順利完成的工作,誰願意說三句話甚至半小時交待一個怎麼都不明白的人呢?溝通也是一種成本,溝通的時間越少,內耗越少,這是作為管理者最清楚的一件事。
  
  當你有比別人更多的工作機會去接觸那些你沒有接觸過的工作的時候,你就有了比別人多的學習機會,人人都喜歡聰明勤奮的學生,作為管理者,大概更是如此。
  
  一個新手,大多數新手,在這四年裡,是看不出太大的差距的。但是這四年的經歷,為以後的職業生涯的發展奠定的基礎,是至關重要的。很多人不在乎年輕時走彎路,很多人覺得日常的工作人人都能做好沒什麼了不起。然而就是這些簡單的工作,循序漸進的、隱約的,成為今後發展的分水嶺。
  
  漫不經心的對待基層工作的最大的損失,就是將看似簡單的事物性處理方式,分界成為長遠發展的能力問題。
  
  聰明的人,總是不認為自己的能力有問題。時間長了,他會抱怨自己運氣不好,抱怨那些看起來資質普通的人,總能比自己更能走狗屎運。抱怨她容貌比自己好,或者他更會討領導歡心。等等等等。慢慢的,影響心態。所謂的懷才不遇,有時是這種情況。
  
  工作需要一個聰明人,工作其實更需要一個踏實的人。在聰明和踏實之間,我更願意選擇後者。
  
  而踏實,是人人都能做到的。和先天條件沒有太大關係。

這是無意間在同學空間看到的一篇文章,覺得說的很好。就COPY 了過來。描述的都是現代社會新人對工作的態度,或者心理。包括我自己在內,看著看著孔乙己的感覺就出來了。如果想向前邁進,不要覺得是大才小用了自己,也不要去計較,更不要去嫉妒。請放下心裡的疙瘩,用心的做吧!!

From http://blog.renren.com/blog/233793861/478150700

2010年7月8日 星期四

菜 根 谭

菜  根  谭                                                           [明] 洪应明          余过古刹,于残经败纸中拾得《菜根谭》一录。翻视之,虽属禅宗,然于       身心性命之学,实有隐隐相发明者。亟携归,重加校雠,缮写成帙。旧有       序,文不雅驯,且于是书无关涉语,故芟之。著是书者为洪应明,究不知       其为何许人也。                                      乾隆五十九年二月二日,遂初堂主人识                                   修  身       欲做精金美玉的人品,定从烈火中煅来;思立掀天揭地的事功,须向薄冰上 履过。      一念错,便觉百行皆非,防之当如渡海浮囊,勿容一针之罅漏;万善全,始 得一生无愧。修之当如凌云宝树,须假众木以撑持。      忙处事为,常向闲中先检点,过举自稀。动时念想,预从静里密操持,非心 自息。      为善而欲自高胜人,施恩而欲要名结好,修业而欲惊世骇俗,植节而欲标异 见奇,此皆是善念中戈矛,理路上荆棘,最易夹带,最难拔除者也。须是涤尽渣 滓,斩绝萌芽,才见本来真体。      能轻富贵,不能轻一轻富贵之心;能重名义,又复重一重名义之念。是事境 之尘氛未扫,而心境之芥蒂未忘。此处拔除不净,恐石去而草复生矣。      纷扰固溺志之场,而枯寂亦槁心之地。故学者当栖心元默,以宁吾真体。亦 当适志恬愉,以养吾圆机。      昨日之非不可留,留之则根烬复萌,而尘情终累乎理趣;今日之是不可执, 执之则渣滓未化,而理趣反转为欲根。      无事便思有闲杂念想否。有事便思有粗浮意气否。得意便思有骄矜辞色否。 失意便思有怨望情怀否。时时检点,到得从多入少、从有入无处,才是学问的真 消息。      士人有百折不回之真心,才有万变不穷之妙用。立业建功,事事要从实地着 脚,若少慕声闻,便成伪果;讲道修德,念念要从虚处立基,若稍计功效,便落 尘情。      身不宜忙,而忙于闲暇之时,亦可儆惕惰气;心不可放,而放于收摄之后, 亦可鼓畅天机。      钟鼓体虚,为声闻而招击撞;麋鹿性逸,因豢养而受羁糜。可见名为招祸之 本,欲乃散志之媒。学者不可不力为扫除也。      一念常惺,才避去神弓鬼矢;纤尘不染,方解开地网天罗。      一点不忍的念头,是生民生物之根芽;一段不为的气节,是撑天撑地之柱石 。故君子于一虫一蚁不忍伤残,一缕一丝勿容贪冒,变可为万物立命、天地立心 矣。      拨开世上尘氛,胸中自无火焰冰竞;消却心中鄙吝,眼前时有月到风来。      学者动静殊操、喧寂异趣,还是锻炼未熟,心神混淆故耳。须是操存涵养, 定云止水中,有鸢飞鱼跃的景象;风狂雨骤处,有波恬浪静的风光,才见处一化 齐之妙。      心是一颗明珠。以物欲障蔽之,犹明珠而混以泥沙,其洗涤犹易;以情识衬 贴之,犹明珠而饰以银黄,其洗涤最难。故学者不患垢病,而患洁病之难治;不 畏事障,而畏理障之难除。      躯壳的我要看得破,则万有皆空而其心常虚,虚则义理来居;性命的我要认 得真,则万理皆备而其心常实,实则物欲不入。      面上扫开十层甲,眉目才无可憎;胸中涤去数斗尘,语言方觉有味。      完得心上之本来,方可言了心;尽得世间之常道,才堪论出世。      我果为洪炉大冶,何患顽金钝铁之不可陶熔。我果为巨海长江,何患横流污 渎之不能容纳。      白日欺人,难逃清夜之鬼报;红颜失志,空贻皓首之悲伤。      以积货财之心积学问,以求功名之念求道德,以爱妻子之心爱父母,以保爵 位之策保国家,出此入彼,念虑只差毫末,而超凡入圣,人品且判星渊矣。人胡 不猛然转念哉!      立百福之基,只在一念慈祥;开万善之门,无如寸心挹损。      塞得物欲之路,才堪辟道义之门;驰得尘俗之肩,方可挑圣贤之担。      容得性情上偏私,便是一大学问;消得家庭内嫌雪,才为火内栽莲。      事理因人言而悟者,有悟还有迷,总不如自悟之了了;意兴从外境而得者, 有得还有失,总不如自得之休休。      情之同处即为性,舍情则性不可见,欲之公处即为理,舍欲则理不可明 。故君子不能灭情,惟事平情而已;不能绝欲,惟期寡欲而已。      欲遇变而无仓忙,须向常时念念守得定;欲临死而无贪恋,须向生时事事看 得轻。      一念过差,足丧生平之善;终身检饬,难盖一事之愆。      从五更枕席上参勘心体,气未动,情未萌,才见本来面目;向三时饮食中谙 练世味,浓不欣,淡不厌,方为切实工夫。                                   应  酬       操存要有真宰,无真宰则遇事便倒,何以植顶天立地之砥柱!应用要有圆机 ,无圆机则触物有碍,何以成旋乾转坤之经纶!      士君子之涉世,於人不可轻为喜怒,喜怒轻,则心腹肝胆皆为人所窥;於物 不可重为爱憎,爱憎重,则意气精神悉为物所制。      倚高才而玩世,背后须防射影之虫;饰厚貌以欺人,面前恐有照胆之镜。      心体澄彻,常在明镜止水之中,则天下自无可厌之事;意气和平,赏在丽日 光风之内,则天下自无可恶之人。当是非邪正之交,不可少迁就,少迁就则失从 违之正;值利害得失之会,不可太分明,太分明则起趋避之私。      苍蝇附骥,捷则捷矣,难辞处后之羞;萝茑依松,高则高矣,未免仰攀之耻 。所以君子宁以风霜自挟,毋为鱼鸟亲人。      好丑心太明,则物不契;贤愚心太明,则人不亲。士君子须是内精明而外浑 厚,使好丑两得其平,贤愚共受其益,才是生成的德量。      伺察以为明者,常因明而生暗,故君子以恬养智;奋迅以为速者,多因速度 而致迟,故君子以重持轻。士君子济人利物,宜居其实,不宜居其名,居其名则 德损;士大夫忧国为民,当有其心,不当有其语,有其语则毁来。      遇大事矜持者,小事必纵弛;处明庭检饰者,暗室必放逸。君子只是一个念 头持到底,自然临小事如临大敌,坐密室若坐通衢。      使人有面前之誉,不若使其无背后之毁;使人有乍交之欢,不若使其无久处 之厌。      善启迪人心者,当因其所明而渐通之,毋强开其所闭;善移风化者,当因其 所易而渐及之,毋轻矫其所难。      彩笔描空,笔不落色,而空亦不受染;利刀割水,刀不损锷,而水亦不留痕 。得此意以持身涉世,感与应俱适,心与境两忘矣。      己之情欲不可纵,当用逆之之法以制之,其道只在一忍字;人之情欲不可拂 ,当用顺之之法以调之,其道只在一恕字。今人皆恕以适己而忍以制人,毋乃不 可乎!      好察非明,能察能不察之谓明;必胜非勇,能胜能不胜之谓勇。      随时之内善救时,若和风之消酷暑;混俗之中能脱俗,似淡月之映轻云。      思入世而有为者,须先领得世外风光,否则无以脱垢浊之尘缘;思出世而无 染者,须先谙尽世中滋味。否则无以持空寂之后苦趣。      与人者,与其易疏于终,不若难亲于始;御事者,与其巧持于后,不若拙守 于前。      酷烈之祸,多起于玩忽之人;盛满之功,常败于细微之事。故语云:"人人 道好,须防一人着脑;事事有功,须防一事不终。"      功名富贵,直从灭处观究竟,则贪恋自轻;横逆困穷,直从起处究由来,则 怨尤自息。      宇宙内事要力担当,又要善摆脱。不担当,则无经世之事业;不摆脱,则无 出世之襟期。      待人而留有余,不尽之恩礼,则可以维系无厌之人心;御事而留有余,不尽 之才智,则可以提防不测之事变。      了心自了事,犹根拔而草不生;逃世不逃名,似膻存蚋而仍集。      仇边之弩易避,而恩里之戈难防;苦时之坎易逃,而乐处之阱难脱。      膻秽则蝇蚋丛嘬,芳馨则蜂蝶交侵。故君子不作垢业,亦不立芳名。只是元 气浑然,圭角不露,便是持身涉世一安乐窝也。      从静中观物动,向闲处看人忙,才得超尘脱俗的趣味;遇忙处会偷闲,处闹 中能取静,便是安身立命的工。      邀千百人之欢,不如释一人之怨;希千百事之荣,不如免一事之丑。      落落者,难合亦难分;欣欣者,易亲亦易散。是以君子宁以刚方见惮,毋以 媚悦取容。      意气与天下相期,如春风之鼓畅庶类,不宜存半点隔阂之形;肝胆与天下相 照,似秋月之洞彻群品,不可作一毫暧昧之状。      仕途虽赫奕,常思林下的风味,则权且之念自轻;世途虽纷华,常思泉下的 光景,则利欲之心自淡。鸿未至先援弓,兔已亡再呼矢,总非当机作用;风息时 休起浪,岸到处便离船,才是了手工夫。      从热闹场中出几句清冷言语,便扫除无限杀机;向寒微路上用一点赤热心肠 ,自培植许多生意。随缘便是遣缘,似舞蝶与飞花共适;顺事自然无事,若满月 偕盂水同圆。      淡泊之守,须从浓艳场中试来;镇定之操,还向纷纭境上勘过。不然操持未 定,应用未圆,恐一临机登坛,而上品禅师又成一下品俗士矣。      廉所以戒贪。我果不贪,又何必标一廉名,以来贪夫之侧目。让所以戒争。 我果不争,又何必立一让的,以致暴客之弯弓。      无事常如有事时,提防才可以弥意外之变;有事常如无事时,镇定方可以消 局中之危。      处世而欲人感恩,便为敛怨之道;遇事而为人除害,即是导利之机。      持身如泰山九鼎凝然不动,则愆尤自少;应事若流水落花悠然而逝,则趣味 常多。      君子严如介石而畏其难亲,鲜不以明珠为怪物而起按剑之心;小人滑如脂膏 而喜其易合,鲜不以毒螫为甘饴而纵染指之欲。      遇事只一味镇定从容,纵纷若乱丝,终当就绪;待人无半毫矫伪欺隐,虽狡 如山鬼,亦自献诚。      肝肠煦若春风,虽囊乏一文,还怜茕独;气骨清如秋水,纵家徒四壁,终傲 王公。      讨了人事的便宜,必受天道的亏;贪了世味的滋益,必招性分的损。涉世者 宜蕃择之,慎毋贪黄雀而坠深井,舍隋珠而弹飞禽也。费千金而结纳贤豪,孰若 倾半瓢之粟,以济饥饿之人;构千楹而招来宾客,孰若葺数椽之茅,以庇孤寒之 士。      解斗者助之以威,则怒气自平;惩贪者济之以欲,则利心反淡。所谓因其势 而利导之,亦救时应变一权宜法也。      市恩不如报德之为厚。雪忿不若忍耻为高。要誉不如逃名之为适。矫情不若 直节之为真。      救既败之事者,如驭临崖之马,休轻策一鞭;图垂成之功者,如挽上滩之舟 ,莫少停一棹。      先达笑弹冠,休向侯门轻曳裾;相知犹按剑,莫从世路暗投珠。      杨修之躯见杀于曹操,以露己之长也;韦诞之墓见伐于钟繇,以秘己之美也 。故哲士多匿采以韬光,至人常逊美而公善。      少年的人,不患其不奋迅,常患畚迅而成卤莽,故当抑其躁心;老成的人, 不患其不持重,常患以持重而成退缩,故当振其惰气。      望重缙绅,怎似寒微之颂德。朋来海宇,何如骨肉之孚心。      舌存常见齿亡,刚强终不胜柔弱;户朽未闻枢蠹,偏执岂能及圆融。                                   评  议       物莫大于天地日月,而子美云:"日月笼中鸟,乾坤水上萍。"事莫大于揖 逊征诛,而康节云:"唐虞揖逊三杯酒,汤武征诛一局棋。"人能以此胸襟眼界 吞吐六合,上下千古,事来如沤生大海,事去如影灭长空,自经纶万变而不动一 尘矣。      君子好名,便起欺人之念;小人好名,犹怀畏人之心。故人而皆好名,则开 诈善之门。使人而不好名,则绝为善之路。此讥好名者,当严责君子,不当过求 于小人也。      大恶多从柔处伏,哲士须防绵里之针;深仇常自爱中来,达人宜远刀头之蜜 。      持身涉世,不可随境而迁。须是大火流金而清风穆然,严霜杀物而和气蔼然 ,阴霾翳空而慧日朗然,洪涛倒海而坻柱屹然,方是宇宙内的真人品。爱是万缘 之根,当知割舍。识是众欲之本,要力扫除。      作人要脱俗,不可存一矫俗之心;应世要随时,不可起一趋时之念。      宁有求全之毁,不可有过情之誉;宁有无妄之灾,不可有非分之福。      毁人者不美,而受人毁者遭一番讪谤便加一番修省,可释回而增美;欺人者 非福,而受人欺者遇一番横逆便长一番器宇,可以转祸而为福。      梦里悬金佩玉,事事逼真,睡去虽真觉后假;闲中演偈谈元,言言酷似,说 来虽是用时非。      天欲祸人,必先以微福骄之,所以福来不必喜,要看他会受;天欲福人,必 先以微祸儆之,所以祸来不必忧,要看他会救。      荣与辱共蒂,厌辱何须求荣;生与死同根,贪生不必畏死。      作人只是一味率真,踪迹虽隐还显;存心若有半毫未净,事为虽公亦私。      鹩占一枝,反笑鹏心奢侈;兔营三窟,转嗤鹤垒高危。智小者不可以谋大, 趣卑者不可与谈高。信然矣!      贫贱骄人,虽涉虚骄,还有几分侠气;英雄欺世,纵似挥霍,全没半点真心 。糟糠不为彘肥,何事偏贪钩下饵;锦绮岂因牺贵,谁人能解笼中囵[囗+化] 。       琴书诗画,达士以之养性灵,而庸夫徒赏其迹象;山川云物,高人以之助 学识,而俗子徒玩其光华。可见事物无定品,随人识见以为高下。故读书穷理, 要以识趣为先。      姜女不尚铅华,似疏梅之映淡月;禅师不落空寂,若碧沼之吐青莲。      廉官多无后,以其太清也;痴人每多福,以其近厚也。故君子虽重廉介,不 可无含垢纳污之雅量。虽戒痴顽,亦不必有察渊洗垢之精明。      密则神气拘逼,疏则天真烂漫,此岂独诗文之工拙从此分哉!吾见周密之人 纯用机巧,疏狂之士独任性真,人心之生死亦於此判也。      翠筱傲严霜,节纵孤高,无伤冲雅;红蕖媚秋水,色虽艳丽,何损清修。      贫贱所难,不难在砥节,而难在用情;富贵所难,不难在推恩,而难在好礼 。      簪缨之士,常不及孤寒之子可以抗节致忠;庙堂之士,常不及山野之夫可以 料事烛理。何也?彼以浓艳损志,此以淡泊全真也。      荣宠旁边辱等待,不必扬扬;困穷背后福跟随,何须戚戚。      古人闲适处,今人却忙过了一生;古人实受处,今人又虚度了一世。总是耽 空逐妄,看个色身不破,认个法身不真耳。      芝草无根醴无源,志士当勇奋翼;彩云易散琉璃脆,达人当早回头。      少壮者,事事当用意而意反轻,徒汛汛作水中凫而已,何以振云霄之翮?衰 老者,事事宜忘情而情反重,徒碌碌为辕下驹而已,何以脱缰锁之身?      帆只扬五分,船便安。水只注五分,器便稳。如韩信以勇备震主被擒,陆机 以才名冠世见杀,霍光败于权势逼君,石崇死于财赋敌国,皆以十分取败者也。 康节云:"饮酒莫教成酩酊,看花慎勿至离披。"旨哉言乎!      附势者如寄生依木,木伐而寄生亦枯;窃利者如□[虫营]□[虫丁]盗人 ,人死而□[虫营]□[虫丁]亦灭。始以势利害人,终以势利自毙。势利之为 害也,如是夫!      失血于杯中,堪笑猩猩之嗜酒;为巢于幕上,可怜燕燕之偷安。      鹤立鸡群,可谓超然无侣矣。然进而观于大海之鹏,则眇然自小。又进而求 之九霄之凤,则巍乎莫及。所以至人常若无若虚,而盛德多不矜不伐也。贪心胜 者,逐兽而不见泰山在前,弹雀而不知深井在后;疑心胜者,见弓影而惊杯中之 蛇,听人言而信市上之虎。人心一偏,遂视有为无,造无作有。如此,心可妄动 乎哉!      蛾扑火,火焦蛾,莫谓祸生无本;果种花,花结果,须知福至有因。      车争险道,马骋先鞭,到败处未免噬脐;粟喜堆山,金夸过斗,临行时还是 空手。      花逞春光,一番雨、一番风,催归尘土;竹坚雅操,几朝霜、几朝雪,傲就 琅[王干]。      富贵是无情之物,看得他重,他害你越大;贫贱是耐久之交,处得他好,他 益你深。故贪商於而恋金谷者,竟被一时之显戮;乐箪瓢而甘敝温("纟"旁) 者,终享千载之令名。      鸽恶铃而高飞,不知敛翼而铃自息;人恶影而疾走,不知处阴而影自灭。故 愚夫徒疾走高飞,而平地反为苦海;达士知处阴敛翼,而CHAN岩亦是坦途。 秋虫春鸟共畅天机,何必浪生悲喜;老树新花同含生意,胡为妄别媸妍。      多栽桃李少栽荆,便是开条福路;不积诗书偏积玉,还如筑个祸基。      万境一辙原无地,著个穷通;万物一体原无处,分个彼我。世人迷真逐妄, 乃向坦途上自设一坷坎,从空洞中自筑一藩蓠。良足慨哉!      大聪明的人,小事必朦胧;大懵懂的人,小事必伺察。盖伺察乃懵懂之根, 而朦胧正聪明之窟也。      大烈鸿猷,常出悠闲镇定之士,不必忙忙;休徵景福,多集宽洪长厚之家, 何须琐琐。      贫士肯济人,才是性天中惠泽;闹场能学道,方为心地上工夫。      人生只为欲字所累,便如马如牛,听人羁络;为鹰为犬,任物鞭笞。若果一 念清明,淡然无欲,天地也不能转动我,鬼神也不能役使我,况一切区区事物乎 !      贫得者身富而心贫,知足者身贫而心富;居高者形逸而神劳,处下者形劳而 神逸。孰得孰失,孰幻孰真,达人当自辨之。      众人以顺境为乐,而君子乐自逆境中来;众人以拂意为忧,而君子忧从快意 处起。盖众人忧乐以情,而君子忧乐以理也。      谢豹覆面,犹知自愧;唐鼠易肠,犹知自悔。盖愧悔二字,乃吾人去恶迁善 之门,起死回生之路也。人生若无此念头,便是既死之寒灰,已枯之槁木矣。何 处讨些生理?      异宝奇琛,俱民必争之器;瑰节奇行,多冒不祥之名。总不若寻常历履易简 行藏,可以完天地浑噩之真,享民物和平之福。      福善不在杳冥,即在食息起居处牖其衷;祸淫不在幽渺,即在动静语默间夺 其魄。可见人之精爽常通于天,于之威命即寓于人,天人岂相远哉!                                   闲  适       昼闲人寂,听数声鸟语悠扬,不觉耳根尽彻;夜静天高,看一片云光舒卷, 顿令眼界俱空。      世事如棋局,不着得才是高手;人生似瓦盆,打破了方见真空。      龙可豢非真龙,虎可搏非真虎,故爵禄可饵荣进之辈,必不可笼淡然无欲之 人;鼎镬可及宠利之流,必不可加飘然远引之士。      一场闲富贵,狠狠争来,虽得还是失;百岁好光阴,忙忙过了,纵寿亦为夭 。      高车嫌地僻,不如鱼鸟解亲人。驷马喜门高,怎似莺花能避俗。      红烛烧残,万念自然厌冷;黄梁梦破,一身亦似云浮。      千载奇逢,无如好书良友;一生清福,只在碗茗炉烟。      蓬茅下诵诗读书,日日与圣贤晤语,谁云贫是病?樽垒边幕天席地,时时共 造化氤氲,孰谓非禅?兴来醉倒落花前,天地即为衾枕。机息坐忘盘石上,古今 尽属蜉蝣。      昴藏老鹤虽饥,饮啄犹闲,肯同鸡鹜之营营而竞食?偃蹇寒松纵老,丰标自 在,岂似桃李之灼灼而争妍!      吾人适志于花柳烂漫之时,得趣于笙歌腾沸之处,乃是造花之幻境,人心之 荡念也。须从木落草枯之后,向声希味淡之中,觅得一些消息,才是乾坤的橐龠 ,人物的根宗。      静处观人事,即伊吕之勋庸、夷齐之节义,无非大海浮沤;闲中玩物情,虽 木石之偏枯、鹿豕之顽蠢,总是吾性真如。      花开花谢春不管,拂意事休对人言;水暖水寒鱼自知,会心处还期独赏。      闲观扑纸蝇,笑痴人自生障碍;静觇竞巢鹊,叹杰士空逞英雄。      看破有尽身躯,万境之尘缘自息;悟入无坏境界,一轮之心月独明。      木床石枕冷家风,拥衾时魂梦亦爽;麦饭豆羹淡滋味,放箸处齿颊犹香。      谈纷华而厌者,或见纷华而喜;语淡泊而欣者,或处淡泊而厌。须扫除浓淡 之见,灭却欣厌之情,才可以忘纷华而甘淡泊也。      "鸟惊心""花溅泪",怀此热肝肠,如何领取得冷风月;"山写照""水 传神",识吾真面目,方可摆脱得幻乾坤。富贵得一世宠荣,到死时反增了一个 恋字,如负重担;贫贱得一世清苦,到死时反脱了一个厌字,如释重枷。人诚想 念到此,当急回贪恋之首而猛舒愁苦之眉矣。      人之有生也,如太仓之粒米,如灼目之电光,如悬崖之朽木,如逝海之一波 。知此者如何不悲?如何不乐?如何看他不破而怀贪生之虑?如何看他不重而贻 虚生之羞?      鹬蚌相持,兔犬共毙,冷觑来令人猛气全消;鸥凫共浴,鹿豕同眠,闲观去 使我机心顿息。      迷则乐境成苦海,如水凝为冰;悟则苦海为乐境,犹冰涣作水。可见苦乐无 二境,迷悟非两心,只在一转念间耳。      遍阅人情,始识疏狂之足贵;备尝世味,方知淡泊之为真。      地宽天高,尚觉鹏程之窄小;云深松老,方知鹤梦之悠闲。      两个空拳握古今,握住了还当放手;一条竹杖挑风月,挑到时也要息肩。      阶下几点飞翠落红,收拾来无非诗料;窗前一片浮青映白,悟入处尽是禅机 。      忽睹天际彩云,常疑好事皆虚事;再观山中闲木,方信闲人是福人。      东海水曾闻无定波,世事何须扼腕?北邙山未省留闲地,人生且自舒眉。      天地尚无停息,日月且有盈亏,况区区人世能事事园满而时时暇逸乎?只是 向忙里偷闲,遇缺处知足,则操纵在我,作息自如,即造物不得与之论劳逸较亏 盈矣!      "霜天闻鹤唳,雪夜听鸡鸣,"得乾坤清纯之气。"晴空看鸟飞,活水观鱼 戏,"识宇宙活泼之机。      闲烹山茗听瓶声,炉内识阴阳之理;漫履楸枰观局戏,手中悟生杀之机。      芳菲园林看蜂忙,觑破几般尘情世态;寂寞衡茅观燕寝,引起一种冷趣幽思 。      会心不在远,得趣不在多。盆池拳石间,便居然有万里山川之势,片言只语 内,便宛然见万古圣贤之心,才是高士的眼界,达人的胸襟。      心与竹俱空,问是非何处安脚?貌偕松共瘦,知忧喜无由上眉。      趋炎虽暖,暖后更觉寒威;食蔗能甘,甘余便生苦趣。何似养志于清修而炎 凉不涉,栖心于淡泊而甘苦俱忘,其自得为更多也。      席拥飞花落絮,坐林中锦绣团[衤因];炉烹白雪清冰,熬天上玲珑液髓。      逸态闲情,惟期自尚,何事处修边幅;清标傲骨,不愿人怜,无劳多买胭脂 。      天地景物,如山间之空翠,水上之涟漪,潭中之云影,草际之烟光,月下之 花容,风中之柳态。若有若无,半真半幻,最足以悦人心目而豁人性灵。真天地 间一妙境也。      "乐意相关禽对语,生香不断树交花",此是无彼无此得真机。"野色更无 山隔断,天光常与水相连",此是彻上彻下得真意。吾人时时以此景象注之心目 ,何患心思不活泼,气象不宽平!      鹤唳、雪月、霜天、想见屈大夫醒时之激烈;鸥眠、春风、暖日,会知陶处 士醉里之风流。      黄鸟情多,常向梦中呼醉客;白云意懒,偏来僻处媚幽人。      栖迟蓬户,耳目虽拘而神情自旷;结纳山翁,仪文虽略而意念常真。      满室清风满几月,坐中物物见天心;一溪流水一山云,行处时时观妙道。      炮凤烹龙,放箸时与□盐无异;悬金佩玉,成灰处共瓦砾何殊。      "扫地白云来",才着工夫便起障。"凿池明月入",能空境界自生明。      造花唤作小儿,切莫受渠戏弄;天地丸为大块,须要任我炉锤。      想到白骨黄泉,壮士之肝肠自冷;坐老清溪碧嶂,俗流之胸次亦闲。      夜眠八尺,日啖二升,何须百般计较;书读五车,才分八斗,未闻一日清闲 。      君子之心事,天青日白,不可使人不知;君子之才华,玉韫珠藏,不可使人 易知。      耳中常闻逆耳之言,心中常有拂心之事,才是进德修行的砥石。若言言悦耳 ,事事快心,便把此生埋在鸩毒中矣。      疾风怒雨,禽鸟戚戚;霁月光风,草木欣欣,可见天地不可一日无和气,人 心不可一日无喜神。      [酉农]肥辛甘非真味,真味只是淡;神奇卓异非至人,至人只是常。      夜深人静独坐观心;始知妄穷而真独露,每于此中得大机趣;既觉真现而妄 难逃,又于此中得大惭忸。      恩里由来生害,故快意时须早回头;败后或反成功,故拂心处切莫放手。      藜口苋肠者,多冰清玉洁;衮衣玉食者,甘婢膝奴颜。盖志以淡泊明,而节 从肥甘丧矣。      面前的田地要放得宽,使人无不平之叹;身后的惠泽要流得长,使人有不匮 之思。      路径窄处留一步,与人行;滋味浓的减三分,让人嗜。此是涉世一极乐法。      作人无甚高远的事业,摆脱得俗情便入名流;为学无甚增益的工夫,减除得 物累便臻圣境。      宠利毋居人前,德业毋落人后,受享毋逾分外,修持毋减分中。      处世让一步为高,退步即进步的张本;待人宽一分是福,利人实利己的根基 。      盖世的功劳,当不得一个矜字;弥天的罪过,当不得一个悔字。      完名美节,不宜独任,分些与人,可以远害全身;辱行污名,不宜全推,引 些归己,可以韬光养德。      事事要留个有余不尽的意思,便造物不能忌我,鬼神不能损我。若业必求满 ,功必求盈者,不生内变,必招外忧。      家庭有个真佛,日用有种真道,人能诚心和气、愉色婉言,使父母兄弟间形 体万倍也。      攻人之恶毋太严,要思其堪受;教人以善毋过高,当使其可从。      粪虫至秽变为蝉,而饮露于秋风;腐草无光化为荧,而耀采于夏月。故知洁 常自污出,明每从暗生也。      矜高倨傲,无非客气降伏得,客气下而后正气伸;情欲意识,尽属妄心消杀 得,妄心尽而后真心现。      饱后思味,,则浓淡之境都消;色后思淫,则男女之见尽绝。故人当以事后 之悔,悟破临事之痴迷,则性定而动无不正。      居轩冕之中,不可无山林的气味;处林泉之下,须要怀廊庙的经纶。处世不 必邀功,无过便是功;与人不要感德,无怨便是德。      忧勤是美德,太苦则无以适性怡情;淡泊是高风,太枯则无以济人利物。      事穷势蹙之人,当原其初心;功成行满之士,要观其末路。      富贵家宜宽厚而反忌[克寸],是富贵而贫贱,其行如何能享?聪明人宜敛 藏而反炫耀,是聪明而愚懵,其病如何不败!      人情反覆,世路崎岖。行不去,须知退一步之法;行得去,务加让三分之功 。      待小人不难于严,而难于不恶;待君子不难于恭,而难于有礼。      宁守浑噩而黜聪明,留些正气还天地;宁谢纷华而甘淡泊,遗个清名在乾坤 。      降魔者先降其心,心伏则群魔退听;驭横者先驭其气,气平则外横不侵。      养弟子如养闺女,最要严出入,谨交游。若一接近匪人,是清净田中下一不 净的种子,便终身难植嘉苗矣。      欲路上事,毋乐其便而姑为染指,一染指便深入万仞;理路上事,毋惮其难 而稍为退步,一退步便远隔千山。      念头浓者自待厚,待人亦厚,处处皆厚;念头淡者自待薄,待人亦薄,事事 皆薄。故君子居常嗜好,不可太浓艳,亦不宜太枯寂。      彼富我仁,彼爵我义,君子故不为君相所牢笼;人定胜天,志壹动气,君子 亦不受造化之陶铸。      立身不高一步立,如尘里振衣、泥中濯足,如何超达?处世不退一步处,如 飞而蛾投烛、羝羊触藩,如何安乐?      学者要收拾精神并归一处。如修德而留意于事功名誉,必无实谊;读书而寄 兴于吟咏风雅,定不深心。      人人有个大慈悲,维摩屠刽无二心也;处处有种真趣味,金屋茅檐非两地也 。只是欲闭情封,当面错过,便咫尺千里矣。      进德修行,要个木石的念头,若一有欣羡便趋欲境;济世经邦,要段云水的 趣味,若一有贪著便堕危机。      肝受病则目不能视,肾受病则耳不能听。病受于人所不见,必发于人所共见 。故君子欲无得罪于昭昭,先无得罪于冥冥。      福莫福于少事,祸莫祸于多心。惟少事者方知少事之为福;惟平心者始知多 心之为祸。      处治世宜方,处乱世当圆,处叔季之世当方圆并用。待善人宜宽,待恶人当 严,待庸众之人宜宽严互存。      我有功于人不可念,而过则不可不念;人有恩于我不可忘,而怨则不可不忘 。      心地干净,方可读书学古。不然,见一善行,窃以济私;闻一善言,假以覆 短。是又藉寇兵而赍盗粮矣。      奢者富而不足,何如俭者贫而有余。能者劳而俯怨,何如拙者逸而全真。      读书不见圣贤,如铅椠佣。居官不爱子民,如衣冠盗。讲学不尚躬行,如口 头禅。立业不思种德。如眼前花。      人心有部真文章,都被残编断简封固了;有部真鼓吹,都被妖歌艳舞湮没了 。学者须扫除外物直觅本来,才有个真受用。苦心中常得悦心之趣;得意时便一 失意之悲。      富贵名誉自道德来者,如山林中花,自是舒徐。繁衍自功业来者,如盆槛中 花,便有迁徙废兴。若以权力得者,其根不植,其萎可立而待矣。      栖守道德者,寂寞一时;依阿权势者,凄凉万古。达人观物外之物,思身后 之身,宁受一时之寂寞,毋取万古之凄凉。      春至时和,花尚铺一段好色,鸟且啭几句好音。士君子幸列头角,复遇温饱, 不思立好言、行好事,虽是在世百年,恰似未生一日。      学者有段兢业的心思,又要有段潇洒的趣味。若一味敛束清苦,是有秋杀无 春生,何以发育万物?      真廉无廉名,立名者正所以为贪;大巧无巧术,用术者乃所以为拙。      心体光明,暗室中有青天;念头暗昧,白日下有厉鬼。      人知名位为乐,不知无名无位之乐为最真;人知饥寒为忧,不知不饥不寒之 忧为更甚。      为恶而畏人知,恶中犹有善路;为善而急人知,善处即是恶根。      天之机缄不测,抑而伸、伸而抑,皆是播弄英雄、颠倒豪杰处。君子只是逆 来顺受、居安思危,天亦无所用其伎俩矣。      福不可邀,养喜神以为招福之本;祸不可避,去杀机以为远祸之方。      十语九中未必称奇,一语不中,则愆尤骈集;十谋九成未必归功,一谋不成 则訾议丛兴。君子所以宁默毋躁、宁拙毋巧。      天地之气,暖则生,寒则杀。故性气清冷者,受享亦凉薄。惟气和暖心之人 ,其福亦厚,其泽亦长。      天理路上甚宽,稍游心胸中,使觉广大宏朗;人欲路上甚窄,才寄迹眼前, 俱是荆棘泥涂。      一苦一乐相磨练,练极而成福者,其福始久:一疑一信相参勘,勘极而成知 者,其知始真。      地之秽者多生物,水之清者常无鱼,故君子当存含垢纳污之量,不可持好洁 独行之操。      泛驾之马可就驰驱,跃冶之金终归型范。只一优游不振,便终身无个进步。 白沙云:"为人多病未足羞,一生无病是吾忧。"真确实之论也。      人只一念贪私,便销刚为柔,塞智为昏,变恩为惨,染洁为污,坏了一生人 品。故古人以不贪为宝,所以度越一世。      耳目见闻为外贼,情欲意识为内贼,只是主人公惺惺不昧,独坐中堂,贼便 化为家人矣。      图未就之功,不如保已成之业;悔既往之失,亦要防将来之非。      气象要高旷,而不可疏狂。心思要缜缄,而不可琐屑。趣味要冲淡,而不可 偏枯。操守要严明,而不可激烈。      风来疏竹,风过而竹不留声;雁度寒潭,雁去而潭不留影。故君子事来而心 始现,事去而心随空。      清能有容,仁能善断,明不伤察,直不过矫,是谓蜜饯不甜、海味不咸,才 是懿德。      贫家净扫地,贫女净梳头。景色虽不艳丽,气度自是风雅。士君子当穷愁寥 落,奈何辄自废弛哉!      闲中不放过,忙中有受用。静中不落空,动中有受用。暗中不欺隐,明中有 受用。      念头起处,才觉向欲路上去,便挽从理路上来。一起便觉,一觉便转,此是 转祸为福、起死回生的关头,切莫当面错过。      天薄我以福,吾厚吾德以迓之;天劳我以形,吾逸吾心以补之;天扼我以遇 ,吾亨吾道以通之。天且奈我何哉!      真士无心邀福,天即就无心处牖其衷;险人著意避祸,天即就著意中夺其魂 。可见天之机权最神,人之智巧何益!      声妓晚景从良,一世之烟花无碍;贞妇白头失守,半生之清苦俱非。语云: "看人只看后半截",真名言也。      平民肯种德施惠,便是无位的卿相;仕夫徒贪权市宠,竟成有爵的乞人。      问祖宗之德泽,吾身所享者,是当念其积累之难;问子孙之福祉,吾身所贻 者,是要思其倾覆之易。      君子而诈善,无异小人之肆恶;君子而改节,不若小人之自新。      家人有过不宜暴扬,不宜轻弃。此事难言,借他事而隐讽之。今日不悟,俟 来日正警之。如春风之解冻、和气之消冰,才是家庭的型范。      此心常看得圆满,天下自无缺陷之世界;此心常放得宽平,天下自无险侧之 人情。      淡薄之士,必为浓艳者所疑;检饬之人,多为放肆者所忌。君子处此固不可 少变其操履,亦不可太露其锋芒。      居逆境中,周身皆针砭药石,砥节□[石厉]行而不觉;处顺境内,满前尽 兵刃戈矛,销膏靡骨而不知。      生长富贵丛中的,嗜欲如猛火、权势似烈焰。若不带些清冷气味,其火焰不 至焚人,必将自焚。      人心一真,便霜可飞、城可陨、金石可贯。若伪妄之人,形骸徒具,真宰已 亡。对人则面目可憎,独居则形影自愧。      文章做到极处,无有他奇,只是恰好;人品做到极处,无有他异,只是本然 。      以幻迹言,无论功名富贵,即肢体亦属委;以真境言,无论父母兄弟,即万 物皆吾一体。人能看得破,认得真,才可以任天下之负担,亦可脱世间之缰锁。      爽口之味,皆烂肠腐骨之药,五分便无殃;快心之事,悉败身散德之媒,五 分便无悔。      不责人小过,不发人阴私,不念人旧恶,三者可以养德,亦可以远害。      天地有万古,此身不再得;人生只百年,此日最易过。幸生其间者,不可不 知有生之乐,亦不可不怀虚生之忧。      老来疾病都是壮时招得;衰时罪孽都是盛时作得。故持盈履满,君子尤兢兢 焉。      市私恩不如扶公议,结新知不如敦旧好,立荣名不如种阴得,尚奇节不如谨 庸行。      公平正论不可犯手,一犯手则遗羞万世;权门私窦不可著脚,一著脚则玷污 终身。      曲意而使人喜,不若直节而使人忌;无善而致人誉,不如无恶而致人毁。      处父兄骨肉之变,宜从容不宜激烈;遇朋友交游之失,宜剀切不宜优游。      小处不渗漏,暗处不欺隐,末路不怠荒,才是真正英雄。      惊奇喜异者,终无远大之识;苦节独行者,要有恒久之操。      当怒火欲水正腾沸时,明明知得,又明明犯着。知得是谁,犯着又是谁。此 处能猛然转念,邪魔便为知真君子矣。      毋偏信而为奸所欺,毋自任而为气所使,毋以己之长而形人之短,毋因己之 拙而忌人之能。      人之短处,要曲为弥缝,如暴而扬之,是以短攻短;人有顽的,要善为化诲 ,如忿而嫉之,是以顽济顽。      遇沉沉不语之士,且莫输心;见悻悻自好之人,应须防口。      念头昏散处,要知提醒;念头吃紧时,要知放下。不然恐去昏昏之病,又来 憧憧之扰矣。      霁日青天,倏变为迅雷震电;疾风怒雨,倏转为朗月晴空。气机何尝一毫凝 滞,太虚何尝一毫障蔽,人之心体亦当如是。      胜私制欲之功,有曰识不早、力不易者,有曰识得破、忍不过者。盖识是一 颗照魔的明珠,力是一把斩魔的慧剑,两不可少也。      横逆困穷,是煅炼豪杰的一副炉锤。能受其煅炼者,则身心交益;不受其煅 炼者,则身心交损。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此戒疏于虑者。宁受人之欺,毋逆人之 诈,此警伤于察者。二语并存,精明浑厚矣。      毋因群疑而阻独见,毋任己意而废人言,毋私不惠而伤大体,毋借公论以快 私情。      善人未能急亲,不宜预扬,恐来谗谮之奸;恶人未能轻去,不宜先发,恐招 媒孽之祸。      青天白日的节义,自暗室屋漏中培来;旋乾转坤的经纶,从临深履薄中操出 。      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纵做到极处,俱是合当如是,着不得一毫感激的念头 。如施者任德,受者怀恩,便是路人,便成市道矣。      炎凉之态,富贵更甚于贫贱;妒忌之心,骨肉尤狠于外人。此处若不当以冷 肠,御以平气,鲜不日坐烦恼障中矣。      功过不宜少混,混则人怀惰隳之心;恩仇不可太明,明则人起携贰之志。      恶忌阴,善忌阳,故恶之显者祸浅,而隐者祸深。善之显者功小,而隐者功 大。      德者才之主,才者德之奴用事矣,几何不魍魉猖狂。      锄奸杜[亻幸],要放他一条去路。若使之一无所容,便如塞鼠穴者,一切 去路都塞尽,则一切好物都咬破矣。      士君子不能济物者,遇人痴迷处,出一言提醒之,遇人急难处,出一言解救 之,亦是无量功德矣。      处己者触事皆成药石,尤人者动念即是戈矛,一以辟众善之路,一以浚诸恶 之源,相去霄壤矣。      事业文章随身销毁,而精神万古如新;功名富贵逐世转移,而气节千载一时 。群信不以彼易此也。      鱼网之设,鸿则罹其中;螳螂之贪,雀又乘其后。机里藏机变外生变,智巧 何足恃哉。      作人无一点真恳的念头,便成个花子,事事皆虚;涉世无一段圆活的机趣, 便是个木人,处处有碍。      事有急之不白者,宽之或自明,毋躁急以速其忿;人有切之不从者,纵之或 自化,毋操切以益其顽。      节义傲青云,文章高白雪,若不以德性陶□[钅容]之,终为血气之私、技 能之末。      谢事当谢于正盛之时,居身宜居于独后之地,谨德须谨于至微之事,施恩务 施于不报之人。      德者事业之基,未有基不固而栋宇坚久者;心者修裔之根,未有根不植而枝 叶荣茂者。      道是一件公众的物事,当随人而接引;学是一个寻常的家饭,当随事而警惕 。      念头宽厚的,如春风煦育,万物遭之而生;念头忌□[克寸]的,如朔雪阴 凝,万物遭之而死。      勤者敏于德义,而世人借勤以济其贪;俭者淡于货利,而世人假俭以饰其吝 。君子持身之符,反为小人营私之具矣,惜哉!      人之过误宜恕,而在己则不可恕;己之困辱宜忍,而在人则不可忍。      恩宜自淡而浓,先浓后淡者人忘其惠;威宜自严而宽,先宽后严者人怨其酷 。      士君子处权门要路,操履要严明,心气要和易。毋少随而近腥膻之党,亦毋 过激而犯蜂虿之毒。      遇欺诈的人,以诚心感动之;遇暴戾的人,以和气熏蒸之;遇倾邪私曲的人 ,以名义气节激励之。天下无不入我陶熔中矣。      一念慈祥,可以酝酿两间和气;寸心洁白,可以昭垂百代清芬。      阴谋怪习、异行奇能,俱是涉世的祸胎。只一个庸德庸行,便可以完混沌而 招和平。      语云:"登山耐险路,踏雪耐危桥"。一耐字极有意味。如倾险之人情、坎 坷之世道,若不得一耐字撑持过去,几何不坠入榛莽坑堑哉!      夸逞功业炫耀文章,皆是靠外物做人。不知心体莹然,本来不失,即无寸功 只字,亦自有堂堂正正做人处。      不昧己心,不拂人情,不竭物力,三者可以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子 孙造福。        居官有二语曰:"惟公则生明,惟廉则生威"。居家有二语曰:"惟恕则平 情,惟俭则足用"。      处富贵之地,要知贫贱的痛痒;当少壮之时,须念衰老的辛酸。      持身不可太皎洁,一切污辱垢秽要茹纳的;与人不可太分明,一切善恶贤愚 要包容的。      休与小人仇雠,小人自有对头;休向君子谄媚,君子原无私惠。      磨[石厉]当如百炼之金,急就者非邃养施为宜。似千钧之弩,轻发者无宏 功。      建功立业者,多虚圆之士;偾事失机者,必执拗之人。      俭,美德也,过则为悭吝、为鄙啬,反伤雅道;让,懿行也,过则为足恭、 为曲礼,多出机心。      毋忧拂意,毋喜快心,毋恃久安,毋惮初难。      饮宴之乐多,不是个好人家。声华之习胜,不是个好士子。名位之念重,不 是个好臣工。      仁人心地宽舒,便福厚而庆长,事事成个宽舒气象;鄙夫念头迫促,便禄薄 而泽短,事事成个迫促规模。      用人不宜刻,刻则思效者去;交友不宜滥,滥则贡谀者来。      大人不可不畏,畏大人则无放逸之心;小民亦不可不畏,畏小民则无豪横之 名。      事稍拂逆,便思不如我的人,则怨尤自消;心稍怠荒,便思胜似我的人,则 精神自奋。      不可乘喜而轻诺,不可因醉而生[目真],不可乘快而多事,不可因倦而鲜 终。      钓水,逸事也,尚持生杀之柄;弈棋,清戏也,且动战争之心。可见喜事不 如省事之为适,多能不如无能之全真。      听静夜之钟声,唤醒梦中之梦;观澄潭之月影,窥见身外之身。      鸟语虫声,总是传心之诀;花英草色,无非见道之文。学者要天机清彻,胸 次玲珑,触物皆有会心处。      人解读有字书,不解读无字书;知弹有弦琴,不知弹无弦琴。以迹用不以神 用,何以得琴书佳趣?      山河大地已属微尘,而况尘中之尘!血肉身驱且归泡影,而况影外之影!非 上上智,无了了心。      石火光中,争长兢短,几何光阴?蜗牛角上,较雌论雄,许大世界?      有浮云富贵之风,而不必岩栖穴处;无膏盲泉石之癖,而常自醉酒耽诗。兢 逐听人而不嫌尽醉,恬[忄詹]适己而不夸独醒,此释氏所谓不为法缠、不为空 缠,身心两自在者。      延促由于一念,宽窄系之寸心。故机闲者一日遥于千古,意宽者斗室广于两 间。      都来眼前事,知足者仙境,不知足者凡境;总出世上因,善用者生机,不善 用者杀机。      趋炎附势之祸,甚惨亦甚速;栖恬守逸之味,最淡亦最长。      色欲火炽,而一念及病时,便兴似寒灰;名利饴甘,而一想到死地,便味如 咀蜡。故人常忧死虑病,亦可消幻业而长道心。      争先的径路窄,退后一步自宽平一步;浓艳的滋味短,清淡一分自悠长一分 。      隐逸林中无荣辱,道义路上泯炎凉。进步处便思退步,庶免触藩之祸。着手 时光图放手,才脱骑虎之危。      贪得者分金恨不得玉,封公怨不授侯,权豪自甘乞丐;知足者藜羹旨于膏梁 ,布袍暖于狐貉,编民不让王公。      矜名不如逃名趣,练事何如省事闲。孤云出岫,去留一无所系;朗镜悬空, 静躁两不相干。      山林是胜地,一营恋便成市朝;书画是雅事,一贪痴便成商贾。盖心无染著 ,俗境是仙都;心有丝牵,乐境成悲地。      时当喧杂,则平日所记忆者皆漫然忘去;境在清宁,则夙昔所遗忘者又恍尔 现前。可见静躁稍分,昏明顿异也。      芦花被下卧雪眠云,保全得一窝夜气;竹叶杯中吟风弄月,躲离了万丈红尘 。      出世之道,即在涉世中,不必绝人以逃世;了心之功即在尽心内,不必绝欲 以灰心。      此身常放在闲处,荣辱得失,谁能差遣我?此心常安在静中,是非利害,谁 能瞒昧我?      我不希荣,何忧乎利禄之香饵;我不兢进,何畏乎仕宦之危机。      多藏厚亡,故知富不如贫之无虑;高步疾颠,故知贵不如贱之常安。      世上只缘认得"我"字太真,故多种种嗜好、种种烦恼。前人云:"不复知 有我,安知物为贵。"又云:"知身不是我,烦恼更何侵。"真破的之言也。      人情世态,倏忽万端,不宜认得太真。尧夫支:"昔日所云我,今朝却是伊 ;不知今日我,又属后来谁?"人常作是观,便可解却胸□[上"罟"去"古" 下"绢"去"纟"]矣。      有一乐境界,就有一不乐的相对待;有一好光景,就有一不好的相乘除。只 是寻常家饭、素位风光,才是个安乐窝巢。      知成之必败,则求成之心不必太坚;知生之必死,则保生之道不必过劳。眼 看西晋之荆榛,犹矜白刃;身属北邙之狐兔,尚惜黄金。语云:"猛兽易伏,人 心难降。溪壑易填,人心难满"。信哉!      心地上无风涛,随在皆青山绿树;性天中有化育,触处都鱼跃鸢飞。      狐眠败砌,兔走荒台,尽是当年歌舞之地;露冷黄花,烟迷衰草,悉属旧时 争战之场。盛衰何常,强弱安在,念此令人心灰。      宠辱不惊,闲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漫随天外支卷云舒。      晴空朗月,何天不可翱翔,而飞蛾独投夜烛;清泉绿竹,何物不可饮啄,而 鸱[号鸟]偏嗜腐鼠。噫!世之不为飞蛾鸱[号鸟]者,几何人哉!      权贵龙骧,英雄虎战,以冷眼视之,如蝇聚膻、如蚁兢血;是非蜂起,得失 猬兴,以冷情当之,如冶化金,如汤消雪。      真空不空,执相非真,破相亦非真。问世情如何发付?在世出世,徇俗是苦 ,绝俗亦是苦,听吾侪善自修持。      烈士让千乘,贪夫争一文,人品星渊也,而好名不殊好利;天子营家国,乞 人号□[上"雍"下"食"]飧,位分霄壤也,而焦思何异焦声。      性天澄彻,即饥餐渴饮,无非康济身心;心地沉迷,纵演偈淡禅,总是播弄 精魄。      人心有真境,非丝非竹而自恬愉,不烟不茗而自清芬。须念净境空,虑忘形 释,才得以游衍其中。      天地中万物,人伦中万情,世界中万事,以俗眼观,纷纷各异,以道眼观, 种种是常,何须分别,何须取舍!      缠脱只在自心,心了则屠肆糟糠居然净土。不然纵一琴一鹤、一花一竹,嗜 好虽清,魔障终在。语云:"能休尘境为真境,未了僧家是俗家。"      以我转物者得,固不喜失亦不忧,大地尽属逍遥;以物役我者逆,固生憎顺 亦生爱,一毫便生缠缚。      试思未生之前有何象貌,又思既死之后有何景色,则万念灰冷,一性寂然, 自可超物处而游象先。      优人傅粉调[石朱],效妍丑于毫端。俄而歌残场罢,妍丑何存?弈者争先 兢后,较雌雄于着手。俄而局尽子收,雌雄安在?      把握未定,宜绝迹尘嚣,使此心不见可欲而不乱,以澄吾静体;操持既坚, 又当混迹风尘,使此心见可欲而亦不乱,以养吾圆机。      喜寂厌喧者,往往避人以求静。不知意在无人,便成我相,心着于静,便是 动根。如何到得人我一空、动静两忘的境界!      人生祸区福境,皆念想造成。故释氏云:刊欲炽然,即是火坑。贪爱沉溺, 便为苦海。一念清净,烈焰成池。一念惊觉,航登彼岸。念头稍异,境界顿殊。 可不慎哉!绳锯材断,水滴石穿,学道者须要努索;水到渠成,瓜熟蒂落,得道 者一任天机。      就一身了一身者,方能以万物付万物;还天下于天下者,方能出世间于世间 。      人生原是傀儡,只要把柄在手,一线不乱,卷舒自由,行止在我,一毫不受 他人捉掇,便超此场中矣。      "为鼠常留饭,怜蛾不点灯",古人此点念头,是吾一点生生之机,列此即 所谓土木形骸而已。      世态有炎凉,而我无嗔喜;世味有浓淡,而我无欣厌。一毫不落世情窠臼, 便是一在世出世法也。   ---------------  终  -------------

洗冤集錄

洗冤集錄序

  獄事莫重於大辟,大辟莫重於初情,初情莫重於檢驗。蓋死生,出入之權輿;幽枉,屈伸之機括,於是乎決。法中所以通差今佐理掾者,謹之至也。年來州縣,悉以委之初官,付之右選,更歷未深,驟然嘗試,重以仵作之欺偽、吏胥之奸巧,虛幻變化,茫不可詰。縱有敏者,一心兩目,亦無所用其智,而況遙望而弗親,掩鼻而不屑者哉!慈四叨臬寄,他無寸長,獨於獄案,審之又審,不敢萌一毫慢易心。若灼然知其為欺,則亟與駁下;或疑信未決,必反覆深思,惟恐率然而行,死者虛被澇漉。每念獄情之失,多起於發端之差;定驗之誤,皆原於歷試之淺。遂博採近世所傳諸書,自《內恕錄》以下凡數家,會而稡之,釐而正之,增以己見,總為一編,名曰《洗冤集錄》,刊於湖南憲治,示我同寅。使得參驗互考,如醫師討論古法,脈絡表裡先已洞澈,一旦按此以施針砭,發無不中。則其洗冤澤物,當與起死回生同一功用矣。

    淳祐丁末嘉平節前十日,朝散大夫、新除直秘閣、湖南提刑充大使行府參議官宋慈惠父序。

  賢士大夫或有得於見聞及親所歷涉,出於此集之外者,切望片紙錄賜,以廣未備。

    慈拜稟

  一、條令

  諸屍應驗而不驗,初復同;或受差過兩時不發,遇夜不計,下條準此;或不親臨視;或不定要害致死之因;或定而不當,謂以非理死為病死,因頭傷為脅傷之類,各以違制論。即憑驗狀致罪已出入者,不在自首覺舉之例。其事狀難明定而失當者,杖一百。吏人、行人一等科罪。
  諸被差驗復,非係經隔日久而輒稱屍壞不驗者,坐以應驗不驗之罪。淳祐詳定。
  諸驗屍,報到過兩時不請官者;請官違法或受請違法而不言;或牒至應受而不受;或初復檢官吏、行人相見及漏露所驗事狀者,各杖一百。若驗訖,不當日內申所屬者,準此。
  諸縣承他處官司請官驗屍,有官可那而稱闕;若闕官而不具事因申牒;或探伺牒至而托故在假被免者,各以違制論。
  諸行人因驗屍受財,依公人法。
  諸檢復之類應差官者,差無親嫌干礙之人。
  諸命官所任處,有任滿賞者,不得差出。應副檢驗屍者聽差。諸驗屍,州差司理參軍、本院囚別差官、或止有司理一院,準此。縣差尉、縣尉闕,即以次差簿、丞,縣丞不得出本縣界。監當官皆缺者,縣令前去。若過十里或驗本縣囚,牒最近縣,其郭下縣皆申州。應復驗者,並於差初驗日,先次申牒差官。應牒最近縣而百里內無縣者,聽就近牒巡檢或都巡檢。內復檢應止牒本縣官而獨員者,準此。
  謂非見出巡捕者、諸監當官出城驗屍者,縣差手力、伍人當直。
  諸死人未死前,無緦麻以上親在死所,若禁囚責出十日內及部送者,同。並差官驗屍。人力、女使經取口詞者,差公人。囚及非理致死者,仍復驗。驗復訖,即為收瘞。仍差人監視;親戚收瘞者,付之。若知有親戚在他所者,仍報知。
  諸屍應復驗者,在州申州;在縣,於受牒時牒屍所最近縣。狀牒內各不得具致死之因。相去百里以上而遠於本縣者,止牒本縣官。獨員,即牒他縣。
  諸請官驗屍者,不得越黃河、江、湖。江河謂無橋樑,湖謂水漲不可度者。及牒獨員縣、郭下縣聽牒,牒至,即申州差官前去。
  諸驗屍,應牒近縣而牒遠縣者,牒至亦受。驗畢,申所屬。
  諸屍應牒鄰縣驗復,而合請官在別縣,若百里外,或在病假不妨本職非。無官可那者,受牒縣當日具事因、在假者具日時保明,申本州及提點刑獄司,並報元牒官司,仍牒以次縣。
  諸初、復檢屍格目,提點刑獄司依式印造。每副初、復各三紙,以《千字文》為號鑿定,給下州縣。遇檢驗,即以三紙先從州縣填訖,付被差官。候檢驗訖,從實填寫。一申州縣,一付被害之家,無,即繳回本司。一具日時字號入急遞,逕申本司點檢。遇有第三次後檢驗,準此。
  諸因病死謂非在囚禁及部送者,應驗屍。而同居緦麻以上親,或異居大功以上親至死所而願免者,聽。若僧道有法眷,童行有本師未死前在死所,而寺觀主首保明各無他故者,亦免。其僧道雖無法眷,但有主首或徒眾保明者,準此。
  諸命官因病亡謂非在禁及部送者,若經責口詞,或因卒病,而所居處有寺觀主首、或店戶及鄰居並地分合干人,保明無他故者,官司審察,聽免檢驗。
  諸縣令、丞、簿雖應差出,須當留一員在縣。非時俱闕,州郡差官權。
  諸稱違制論者,不以失論。《刑統.制》曰:「謂奉制有所施行而違者,徒二年,若非故違而失錯旨意者,杖一百」。
  諸監臨主司,受財枉法,二十匹;無祿者,二十五匹,絞。若罪至流及不枉法贓,五十匹,配本城。
  諸以毒物自服,或與人服而誣告人罪不至死者,配千里。若服毒人已死,而知情誣告人者,並許人捕捉,賞錢五十貫。
  諸緦麻以上親因病死輒以他故誣人者,依誣告法。謂言毆死之類致官司信憑已經檢驗者,不以蔭論,仍不在引虛減等之例。即緦麻以上親自相誣告,及人力女使病死,其親輒以他故誣告主家者,準此。尊長誣告卑幼,蔭贖減等自依本法。
  諸有詐病及死傷受使檢驗不實者,各依所欺減一等。若實病死及傷不以實驗者,以「故入人罪」論。《刑統.議》曰:「上條詐疾病者,杖一百;檢驗不實同詐妄,減一等杖九十。」
  諸屍雖經驗而係妄指他屍告論,致官司信憑推鞠,依誣告法。即親屬至死所妄認者,杖八十。被誣人在禁致死者,加三等。若官司妄勘者,依「入人罪法」。
  《刑統.疏》:「以『他物』毆人者,杖六十。見血為傷。非手足者其餘皆為他物,即兵不用刃,亦是。」
  《申明刑統》:「以靴鞋踢人傷,從官司驗定。堅硬即從他物,若不堅硬,即難作他物例。」
  諸保辜者,手足限十日,他物毆傷人者二十日,以刃及湯火三十日折日,折跌肢體及破骨者三十日。限內死者,各依殺人論。諸齧人者,依他物法。限內墮胎者,墮後別保三十日,仍通本毆傷限,不得過五十日。其在限外及雖在限內以他故死者,各依本毆傷法。他故,謂別增餘患而死。假毆人頭傷,風從頭瘡而入,因風致死之類,仍依殺人論。若不因頭瘡得風而死,是為他故,各依本毆傷法。

  乾道六年,尚書省此狀:「州縣檢驗之官並差文官,如有闕官去處,復檢官方差右選。」
    ○本所看詳:「檢驗之官自合依法差文臣。如邊遠小縣,委的闕文臣處,復檢官權差識字武臣。今聲說照用。」

  嘉定十六年二月十八日

  敕:「臣僚奏:『檢驗不定要害致命之因,法至嚴矣。而檢驗失實,則為覺舉,遂以苟免。欲望睿旨下刑部看詳,頒示遵用。』刑寺長貳詳議:『檢驗不當,覺舉自有見行條法,今檢驗不實,則乃為覺舉,遂以苟免。今看詳:命官檢驗不實或失當,不許用覺舉原免。餘並依舊法施行。奉聖旨依。』」

  二、檢復總說上

  凡驗官,多是差廳子、虞候,或以親隨作公人、家人各目前去。追集鄰人保伍,呼為先牌,打路排保,打草踏路,先馳看屍之類,皆是搔擾鄉眾,此害最深,切須戒忌。
  凡檢驗,承牒之後不可接見在近官員、秀才、術人、僧道,以防奸欺及招詞訴。仍未得鑿定日時於牒,前到地頭約度程限,方可書鑿,庶免稽遲。仍約束行吏等人不得少離官員,恐有乞覓。遇夜,行吏須要勒令供狀,方可止宿。凡承牒檢驗,須要行兇人隨行,差土著、有家累田產、無過犯節級、教頭、部押公人看管。如到地頭,勒令行兇人當面對屍子細檢喝,勒行人公吏對眾鄰保當面供狀,不可下司,恐有過度走弄之弊。如未獲行兇人,以鄰保為眾證。所有屍帳,初復官不可漏露,仍須是躬親詣屍首地頭,監行人檢喝,免致出脫重傷處。
  凡檢官,遇夜宿處,須問其家是與不是凶身血屬親戚,方可安歇,以別嫌疑。
  凡血屬入狀乞免檢,多是暗受凶身買和,套合公吏入狀,檢官切不可信憑便與備申,或與繳回格目。雖得州縣判下,明有公文照應,猶須審處。恐異時親屬爭錢不平,必致生詞,或致發覺,自亦例被污穢難明。
  凡行兇器仗,索之少緩,則奸囚之家藏匿移易,妝成疑獄可以免死,干係甚重。初受差委,先當急急收索。若早出官,又可參照痕傷大小、闊狹,定驗無差。
  凡到檢所,未要自向前。且於上風處坐定,略喚死人骨屬或地主。湖南有地主,他處無。競主,審問事因了,點數干係人及鄰保,應是合於檢狀著字人。齊足,先令紮下硬四至,始同人吏向前看驗。
  若是自縊,切要看弔處及項上痕,更看繫處塵土曾與不曾移動,及弔處高下、元踏甚處、是甚物上得去繫處。更看垂下長短,項下繩帶大小對痕闊狹,細看是活套頭、死套頭,有單掛十字繫、有纏繞繫,各要看詳。
  若是臨高撲死,要看失腳處土痕蹤跡、高下。
  若是落水渰死,亦要看失腳處土痕、高下及量水淺深。
  其餘殺傷、病患諸般非理死人,紮四至了,但令扛明淨處,且未用湯水酒醋,先於檢一遍。子細看腦後、頂心、頭髮內,恐有火燒釘子釘入骨內,其血不出,亦不見痕損。更切點檢眼睛、口、齒、舌、鼻、大小便二處,防有他物。然後用溫水洗了,先使酒醋蘸紙,搭頭面上、胸脅、兩乳、臍腹、兩肋間,更用衣被蓋罨了,澆上酒醋,用薦席罨一時久方檢。不得信令行人只將酒醋潑過,痕損不出也。

  三、檢復總說下

  凡檢驗,不可信憑行人。須令將酒醋洗淨,子細檢視。如燒死,口內有灰;溺死,腹脹、內有水;以衣物或濕紙搭口鼻上死,即腹乾脹;若被人勒死,項下繩索交過,手指甲或抓損;若自縊,即腦後分八字,索子不交,繩在喉下,舌出,喉上,舌不出。切在詳細,自餘傷損致命即無可疑。如有疑慮,即且捉賊。捉賊不獲,猶是公過。若被人打殺卻作病死,後如獲賊,不免深譴。
  凡檢驗文字,不得作「皮破血出」,大凡皮破即血出。當云「皮微損,有血出」。
  凡定致命痕,雖小,當微廣其分寸。定致命痕,內骨折,即聲說;骨不折,不須言「骨不折卻重害也」。或行兇器杖未到,不可分毫增減,恐他日索到異同。
  凡傷處多,只指定一痕係要害致命。
  凡聚眾打人,最難定致命痕。如死人身上有兩痕皆可致命,此兩痕,若是一人下手則無害,若是兩人,則一人償命,一人不償命。須是兩痕內斟酌得最重者為致命。
  凡官守,戒訪外事。惟檢驗一事,若有大段疑難,須更廣布耳目以合之,庶幾無誤。如鬥毆,限內身死。痕損不明、若有病色、曾使醫人師巫救治之類,即多因病患死。若不訪問,則不知也。雖廣布耳目,不可任一人,仍在善使之,不然,適足自誤。
  凡行兇人,不得受他通吐,一例收人解送,待他到縣通吐後,卻勾追。恐手腳下人妄生事,搔擾也。
  凡初、復檢訖,血屬、耆正副、鄰人並責狀看守屍首,切不可混同解官,徒使被擾。但解凶身、干證。若獄司要人,自會追呼。
  凡檢復後,體訪得行兇事因不可見之公文者,面白長官,使知曲折,庶易勘鞠。
  近年諸路憲司行下,每於初、復檢官內,就差一員兼體究。凡體究者,必須先喚集鄰保,反覆審問,如歸一,則合款供;或見聞參差,則令各供一款;或並責行兇人供吐大略,一並繳申本縣及憲司,縣獄憑此審勘,憲司憑此詳復;或小有差互,皆受重責。簿、尉既無刑禁,鄰里多已驚奔,若憑吏卒開口,即是私意。須是多方體訪,務令參會歸一。切不可憑一二人口說,便以為信,及備三兩紙供狀,謂可塞責。況其中不識字者,多出吏人代書。其鄰證內,或又與凶身是親故及暗受買囑符合者,不可不察。
  隨行人吏及合干人,多賣弄四鄰,先期縱其走避。只捉遠鄰及老人、婦人及未成丁人塞責,或不得已而用之,只可參互審問,終難憑以為實,全在斟酌。又有行兇人恐要切干證人,真供有所妨礙,故令藏匿,自以親密人或地客佃客出官,合套誣證,不可不知。
  頑凶多不伏於格目內「凶身」下填寫姓名、押字。公吏有所取受,反教令別撰名色,寫作「被誣」或「干連」之類,欲乘此走弄出入。近江西宋提刑重定格目,申之朝省,添入「被執人」一項。若虛實未定者,不得已與之,就下書填。其確然是實者,須勒令僉押於正「行兇」字下,不可姑息詭隨,全在檢驗官自立定見。

  四、疑難雜說上

  凡驗屍,不過刀刃殺傷與他物鬥打、拳手歐擊,或自縊、或勒殺、或投水、或被人弱殺、或病患,數者致命而已。然有勒殺類乎自縊,溺死類乎投水,鬥毆有在限內致命而實因病患身死,人力女使因被捶撻在主家自害自縊之類。理有萬端,並為疑難。臨時審察,切勿輕易。差之毫釐,失之千里。
  凡檢驗疑難屍首,如刃物所傷透過者,須看內外瘡口,大處為行刃處,小處為透過處。如屍首爛,須看其元衣服比傷著去處。
  屍或覆臥,其右手有短刃物及竹頭之類自喉至臍下者,恐是酒醉攛倒,自壓自傷。如近有登高處或泥,須看身上有無錢物,有無損動處,恐因取物失腳自傷之類。
  檢婦人,無傷損處須看陰門,恐自此入刀於腹內,離皮淺則臍上下微有血沁;深,則無。多是單獨人求食婦人。如男子,須看頂心,恐有平頭釘;糞門,恐有硬物自此入。多是同行人因丈夫年老、婦人年少之類也。
  凡屍,在身無痕損,唯面色有青黯,或一邊似腫,多是被人以物搭口鼻及罨捂殺,或是用手巾、布袋之類絞殺。不見痕,更看頂上肉硬,即是。切要者,手足有無繫縛痕、舌上恐有嚼破痕、大小便二處恐有踏腫痕,若無此類,方看口內有無涎唾、喉間腫與不腫,如有涎及腫,恐患纏喉風死,宜詳。
  若究得行兇人,當來有窺謀、事跡分明、又已招伏,方可檢出。若無影跡,即恐是酒醉猝死。
  多有人相鬥毆了,各自分散。散後或有去近江河池塘邊洗頭面上血,或取水吃,卻為方相打了,尚困乏;或因醉,相打後頭旋落水渰死。落水時尚活,其屍腹肚膨脹,十指甲內有沙泥,兩手向前,驗得只是落水渰死分明。其屍上有毆擊痕損,更不可定作致命去處,但一一紮上驗狀,只定作落水致命最捷。緣打傷雖在要害處,尚有辜限在,法雖在辜限內及限外,以他故死者,各依本毆傷法。注:他故,謂別增餘患而死者。今既是落水身死,則雖有痕傷,其實是以他故致死分明。曾有驗官,為見頭上傷損,卻定作因打傷迷悶不覺倒在水內,卻將打傷處作致命,致招罪人翻異不絕。更有相打散,乘高撲下卓死,亦然。但驗失腳處高下、撲損痕瘢、致命要害處,仍須根究曾見相打分散證佐人。
  凡驗因爭鬥致死,雖二主分明而屍上並無痕損,何以定要害致命處?此必是被傷人舊有宿患氣疾,或是未爭鬥以前先曾飲酒至醉,至爭鬥時有所觸犯致氣絕而死也。如此者,多是腎子或一個、或兩個縮上不見,須用溫醋湯蘸衣服或綿絮之類罨一飯久,令仵作行人以手按小腹下,其腎子自下,即其驗也。然後子細看要害致命處。
  昔有甲乙同行,乙有隨身衣物而甲欲謀取之。甲呼乙行路,至溪河欲渡,中流,甲執乙就水而死,是無痕也,何以驗之?先驗其屍瘦劣、大小,十指甲各黑黯色,指甲及鼻孔內各有沙泥,胸前赤色,口唇青班,腹肚脹。此乃乙劣而為甲之所執於水而致死也。當究甲之元情,須有贓證以觀此驗,萬無一失。
  又有年老人,以手捂之而氣亦絕,是無痕而死也。
  有一鄉民,令外甥並鄰人子,將鋤頭同開山種粟,經再宿不歸。及往觀焉,乃二人俱死在山,遂聞官。隨身衣服並在。牒官驗屍,驗官到地頭,見一屍在小茅舍外,後項骨斷,頭、面各有刃傷痕;一屍在茅舍內,左項下、右腦後各有刃傷痕。在外者,眾曰:「先被傷而死。」在內者,眾曰:「後自刃而死。」官司但以各有傷,別無財物,定兩相並殺。一驗官獨曰:「不然!若以情度情,作兩相並殺而死可矣。其舍內者,右腦後刃痕可疑,豈有自用刃於腦後者?手不便也。」不數日間,乃緝得一人,挾仇並殺兩人。縣案明,遂聞州,正極典。不然,二冤永無歸矣。大凡相並殺,餘痕無疑,即可為檢驗,貴在精專,不可失誤。

  嘉慶丁卯山東督糧道孫星衍依元本校刊,元和縣學生員顧廣圻復校。

  五、疑難雜說下

  有檢驗被殺屍在路傍,始疑盜者殺之,及點檢,沿身衣物俱在,遍身鐮刀斲傷十餘處。
  檢官曰:「盜只欲人死取財,今物在傷多,非冤仇而何?」遂屏左右,呼其妻問曰:「汝夫自來與甚人有冤仇最深?」
  應曰:「夫自來與人無冤仇,只近日有某甲來做債不得,曾有克期之言,然非冤仇深者。」
  檢官默識其居,遂多差人分頭告示側近居民:「各家所有鐮刀盡底將來,只今呈驗,如有隱藏,必是殺人賊,當行根勘!」
  俄而,居民齎到鐮刀七八十張,令布列地上。時方盛暑,內鐮刀一張,蠅子飛集。
  檢官指此鐮刀問:「為誰者?」
  忽有一人承當,乃是做債克期之人。就擒訊問,猶不伏。
  檢官指刀令自看:「眾人鐮刀無蠅子,今汝殺人血腥氣猶在,蠅子集聚,豈可隱耶?」
  左右環視者失聲歎服,而殺人者叩首服罪。
  昔有深池中溺死人,經久,事屬大家因仇事發。體究官見皮肉盡無,惟髑髏骨尚在。累委官不肯驗。上司督責至數人,獨一官員承當。即行就地檢骨。先點檢,見得其他並無痕跡,乃取髑髏淨洗,將淨熱湯瓶細細斟湯灌,從腦門穴入,看有無細泥沙屑自鼻孔竅中出,以此定是與不是生前溺水身死。蓋生前落水,則因鼻息取氣,吸入沙土;死後則無。
  廣右有凶徒,謀死小童行而奪其所齎。發覺,距行兇日已遠。囚已招伏:「打奪就,推入水中。」尉司打撈,已得屍於下流,肉已潰盡,僅留骸骨,不可辨驗,終未免疑其假合,未敢處斷。後因閱案卷,見初焉體究官繳到血屬所供,稱其弟元是龜胸而矮小。遂差官復驗,其胸果然,方敢定刑。
  南方之民,每有小小爭競,便自盡其命而謀賴人者多矣。先以櫸樹皮罨成痕損,死後如他物所傷。何以驗之?但看其痕,裡面須深黑色,四邊青赤。散成一痕而無虛腫者,即是生前以櫸樹皮罨成也。蓋人生即血脈流行,與櫸相扶而成痕。若以手按著痕損處,虛腫,即非櫸皮所罨也。若死後以櫸皮罨者,即苦無散遠青赤色,只微有黑色。而按之不緊硬者,其痕乃死後罨之也。蓋人死後血脈不行,致櫸不能施其效。更在審詳元情,屍首痕損,那邊長短能合他物大小,臨時裁之,必無疏誤。
  凡有死屍,肥壯無痕損,不黃瘦,不得作病患死。又有屍首,無痕損,只是黃瘦,亦不得據所見只作病患死檢了。切須子細驗定因何致死。唯此等檢驗,最誤人也。
  凡疑難檢驗及兩爭之家稍有事力,須選慣熟仵作人,有行止、畏謹守分、貼司,並隨馬行。飲食水火,令人監之。少休,以待其來。不知是,則私請行矣。假使驗得甚實,吏或受賂,其事亦變。官吏獲罪猶庶幾,變動事情、枉致人命,事實重焉。
  應檢驗死人,諸處傷損並無,不是病狀,難為定驗者,先須勒下骨肉次第等人狀訖,然後剃除死人髮髻,恐生前彼人將刃物釘入囟門或腦中,殺害性命。
  被殘害死者,須檢齒、舌、耳、鼻內或手足指甲中,有簽制算害之類。
  凡檢驗屍首,指定作被打後服毒身死、及被打後自縊身死、被打後投水身死之類,最須見得親切方可如此申上。世間多有打死人後,以藥灌入口中,誣以自服毒藥;亦有死後用繩吊起,假作生前自縊者;亦有死後推在水中,假作自投水者。一或差互,利害不小。今須子細點檢死人在身痕傷,如果不是要害致命去處,其自縊、投水及自服毒,皆有可憑實跡,方可保明。

  六、初檢

  告狀切不可信,須是詳細檢驗,務要從實。
  有可任公吏,使之察訪。或有非理等說,且聽來報,自更裁度。
  戒左右人,不得鹵莽。
  初檢,不得稱屍首壞爛不任檢驗,並須指定要害致死之因。
  凡初檢時,如體問得是爭鬥分明,雖經多日,亦不得定作無憑檢驗,招上司問難。須子細定當痕損致命去處。若委是經日久變動,方稱屍首不任擺撥。初檢屍有無傷損訖,就驗處襯簟,屍首在物上,復以物蓋。候畢,周圍用灰印記,有若干枚,交與守屍弓手、耆正副、鄰人看守。責狀附案,交與復檢,免至被人殘害傷損屍首也。若是疑難檢驗,仍不得遠去,防復檢異同。

  七、復檢

  與前檢無異,方可保明具申。萬一致命處不明,痕損不同,如以藥死作病死之類,不可概舉。前檢受弊,復檢者烏可不究心察之?恐有連累矣。
  檢得與前驗些小不同。遷就改正。果有大段違戾,不可依隨,更再三審問干係等人。如眾稱可變,方據檢得異同事理供申,不可據己見便變易。
  復檢,如屍經多日,頭面胖脹,皮髮脫落,唇口翻張,兩眼迭出,蛆蟲咂食,委實壞爛不通措手。若係刃傷、他物、拳手足踢痕虛處,方可作無憑復檢狀申。如是他物及刃傷骨損,宜沖洗子細驗之,即須於狀內聲說致命,豈可作無憑檢驗申上?
  復檢官驗訖,如無爭論,方可給屍與親屬。無親屬者,責付本都埋瘞,勒令看守,不得火化及散落。如有爭論,未可給屍。且掘一坑,就所簟物屍安頓坑內,上以門扇蓋,用土罨瘞作堆,周回用灰印印記,防備後來官司再檢復,仍責看守狀附案。

  八、驗屍

  身上件數:
    ○正頭面:有無髻子?髮長若干?頂心、囟門、髮際、額、兩眉。兩眼或開或閉?如閉,擘開驗眼睛全與不全。鼻、兩鼻孔。口或開或閉?齒、舌,如自縊,舌有無抵齒。胲、喉、胸、兩乳、婦人兩奶膀、心、腹、臍、小肚、玉莖、陰囊,次後,捻兩腎子全與不全。婦人言產門,女子言陰門。兩腳:大腿、膝、兩腳臁肕、兩腳脛、兩腳面、十指爪。
    ○翻身:腦後、乘枕、項、兩胛、背脊、腰。兩臀瓣有無杖疤?谷道、後腿、兩曲、兩腿肚、兩腳跟、兩腳板。
    ○左側:左頂下、腦角、太陽穴、耳、面臉、頸、肩、膊、肘、腕、臂、手。五指爪全與不全?或拳或不拳?曲腋、脅肋、胯、外腿、外膝、外臁肕、腳踝。
    ○右側,亦如之。
  四縫屍首須躬親看驗。頂心、囟門、兩額角、兩太陽、喉下、胸前、兩乳、兩脅肋、心腹、腦後、乘枕、陰囊、谷道,並係要害致命之處。婦人看陰門、兩奶膀。
  於內若一處有痕損在要害,或非致命,即令仵作指定喝起眾。約死人年幾歲,臨時須子細看顏貌供寫,或問血屬尤真。
  凡檢屍,先令多燒蒼朮、皂角,方詣屍前。檢畢,約三五步,令人將醋潑炭火上,行從上過,其穢氣自然去矣。多備蔥、椒、鹽、白梅,防其痕損不見處,藉以擁罨。仍帶一砂盆,並捶研上件物。
  凡檢復,須在專一,不可避臭惡。切不可令仵作行人遮閉玉莖、產門之類,大有所誤。仍子細驗頭髮內、谷道、產門內,慮有鐵釘或他物在內。
  檢出致命要害處,方可押兩爭及知見、親屬令見。切不可容令近前,恐損害體屍。
  被傷處,須子細量長、闊、深、淺、小、大,定致死之由。
  仵作行人受囑,多以芮一作茜草投醋內,塗傷損處,痕皆不見。以甘草汁解之,則見。
  人身本赤黑色,死後變動作青色,其痕未見。有可疑處,先將水灑濕,後將蔥白拍碎令開,塗痕處,以醋蘸紙蓋上,候一時久,除去,以水洗,其痕即見。
  若屍上有數處青黑,將水滴放青黑處,是痕則硬,水住不流;不是痕處軟,滴水便流去。
  驗屍並骨傷損處,痕跡未見,用糟、醋潑罨屍首,於露天以新油絹或明油雨傘覆欲見處,迎日隔傘看,痕即見。若陰雨,以熟炭隔照,此良法也。或更隱而難見,以白梅搗爛攤在欲見處,再擁罨看。猶未全見,再以白梅取肉加蔥、椒、鹽、糟一處研,拍作餅子火上煨,令極熱,烙損處,下先用紙襯之,即見其損。
  昔有二人鬥毆,俄頃,一人仆地氣絕,見證分明。及驗出,屍乃無痕損,檢官甚撓。時方寒,忽思得計,遂令掘一坑,深二尺餘,依屍長短,以柴燒熱得所,置屍坑內,以衣物覆之。良久,覺屍溫,出屍,以酒、醋潑紙貼,則致命痕傷遂出。
  擁罨檢訖,仵作行人喝四縫屍首。謂;
  屍仰臥,自頭喝:頂心、囟門全。額全。兩額角全。兩太陽全。兩眼、兩眉、兩耳、兩腮、兩肩並全。胸、心、臍、腹全。陰腎全。婦人云產門全,女人云陰門全。兩髀、腰、膝、兩臁肕、兩腳面、十指爪並全。左手臂、肘、腕並指甲全。左肋並脅全。左腰、胯及左腿、腳並全。右亦如之。
  翻轉屍:腦後、乘枕全。兩耳後髮際連項全。兩背胛連脊全。兩腰眼、兩臀並谷道全。兩腿、兩後、兩腿肚、兩腳跟、兩腳心並全。

  九、婦人

  凡驗婦人,不可羞避。
  若是處女,劄四至訖,劄出光明平穩處,先令坐婆剪去中指甲,用綿札。先勒死人母親及血屬並鄰婦二三人同看,驗是與不是處女。令坐婆以所剪甲指頭入陰門內,有黯血出,是;無,即非。
  若婦人有胎孕不明致死者,勒坐婆驗腹內委實有無胎孕。如有孕,心下至肚臍以手拍之,堅如鐵石;無,即軟。
  若無身孕,又無痕損,勒坐婆定驗產門內,恐有他物。
  有孕婦人被殺,或因產子不下身死。屍經埋地窖,至檢時卻有死孩兒。推詳其故,蓋屍埋頓地窖,因地水、火風吹,死人屍首脹滿,骨節縫開,故逐出腹內胎孕孩子,亦有臍帶之類,皆在屍腳下,產門有血水、惡物流出。
  若富人家女使,先量死處四至了,便扛出大路上,檢驗有無痕損,令眾人見,以避嫌疑。

  附小兒屍並胞胎

  有因爭鬥因而殺子謀人者,將子手足捉定,用腳跟於喉下踏死。只令仵作行人,以手按其喉必塌,可驗真偽。
  凡定當小兒骸骨,即云:「十二三歲小兒。」
  若駁問:「如何不定是男是女?」
  即解云:「某當初只指定十二三歲小兒,即不曾說是男是女。蓋律稱『兒』,不定作『兒』是男女也。」
  墮胎者准律:「未成形像,杖一百;墮胎者,徒三年。」律云「墮」,謂打而落,謂胎子落者。按《五藏神論》:「懷胎一月如白露;二月如桃花;三月男女分;四月形像具;五月筋骨成;六月毛髮生;七月動右手,是男於母左;八月動左手,是女於母右;九月三轉身;十月滿足。」
  若驗得未成形像,只驗所墮胎作血肉一片或一塊,若經日壞爛,多化為水。若所墮胎已成形像者,謂頭腦、口、眼、耳、鼻、手、腳、指甲等全者,亦有臍帶之類,令收生婆定驗月數、定成人形或未成形,責狀在案。
  墮胎兒在母腹內被驚後死胎下者,衣胞紫黑色,血蔭軟弱;生下腹外死者,其屍淡紅赤,無紫黑色及胞衣白。

  十、四時變動

  春三月,屍經兩三日,口、鼻、肚皮、兩脅、胸前肉色微青。經十日,則鼻、耳內有惡汁流出。胖匹縫切,脹臭也,脹肥人如此。久患瘦劣人,半月後方有此證。
  夏三月,屍經一兩日,先從面上、肚皮、兩脅、胸前肉色變動。經三日,口、鼻內汁流蛆出,遍身胖脹,口唇翻,皮膚脫爛,疱胗起。經四五日,髮落。
  暑月罨屍,損處浮皮多白,不損處卻青黑,不見的實痕。設若避臭穢,據見在檢過,往往誤事。稍或疑處,浮皮須令剝去,如有傷損,底下血蔭分明。更有暑月,九竅內未有蛆蟲,卻於太陽穴、髮際內、兩脅、腹內先有蛆出,必此處有損。
  秋三月,屍經二三日,亦先從面上、肚皮、兩脅、胸前肉色變動。經四五日,口、鼻內汁流蛆出,遍身胖脹,口唇翻,疱胗起。經六七日,髮落。
  冬三月,屍經四五日,身體肉色黃緊,微變。經半月以後,先從面上、口、鼻、兩脅、胸前變動。或安在濕地,用薦席裹角埋瘞其屍,卒難變動。更詳月頭月尾,按春秋節氣定之。
  盛熱,屍首經一日即皮肉變動,作青黯色,有氣息。經三四日,皮肉漸壞,屍脹,蛆出,口、鼻汁流,頭髮漸落。
  盛寒五日,如盛熱一日時,半月,如盛熱三四日時。
  春秋氣候和平,兩三日可比夏一日,八九日可比夏三四日。
    ○然人有肥、瘦、老、少。肥、少者易壞,瘦、老者難壞。
    ○又南北氣候不同,山內寒暄不常。更在臨時通變審察。

  十一、洗罨

  宜多備糟、醋。
    ○襯屍紙惟有藤連紙、白抄紙可用。若竹紙,見鹽、醋多爛,恐侵損屍體。
  屍於平穩光明地上,先乾檢一遍。
  用水沖洗,次挼皂角洗滌屍垢膩,又以水沖蕩潔淨。洗時,下用門扇簟席襯,不惹塵土。洗了,如法用糟、醋擁罨屍首。仍以死人衣物盡蓋,用煮醋淋,又以薦席罨一時久,候屍體透軟,即去蓋物,以水沖去糟、醋,方驗。不得信行人說,只將酒醋潑過,痕損不出。
  初春與冬月,宜熱煮醋及炒糟令熱。
    ○仲春與殘秋,宜微熱。
    ○夏秋之內,糟、醋微熱,以天氣炎熱,恐傷皮肉。
    ○秋將深,則用熱屍左右手肋,相去三四尺,加火熁,以氣候差涼。
    ○冬雪寒凜,屍首僵凍,糟、醋雖極熱,被衣重疊,擁罨亦不得屍體透軟。當掘坑,長闊於屍,深三尺,取炭及木柴遍鋪坑內,以火燒令通紅,多以醋沃之,氣勃勃然,方連擁罨法物襯簟,屍置於坑內,仍用衣被覆蓋,再用熱醋淋遍。坑兩邊相去二三尺,復以火烘。約透,去火,移屍出驗。
    ○冬殘春初,不必掘坑,只用火烘兩邊。看節候詳度。湖南風俗,檢死人皆於屍傍開一深坑,用火燒紅。去火,入屍在坑內,潑上糟、醋,又四面有火逼。良久,扛出屍。或行兇人爭痕損,或死人骨屬相爭,不肯認。至於有三四次扛入火坑重檢者,人屍至三四次經火,肉色皆焦赤,痕損愈不分明,行吏因此為奸。未至一兩月間,肉皆潰爛。及其家有論訴,差到聚檢官時,已是數月,止有骨殖,肉上痕損並不得而知。火炕法,獨湖南如此,守官者宜知之。

  十二、驗未埋瘞屍

  未埋屍首,或在屋內地上或牀上,或屋前後露天地上,或在山嶺、谿澗、草木上,並先打量頓屍所在,四至高低,所離某處若干。在谿澗之內,上去山腳或岸幾許?係何人地上?地名甚處?若屋內,係在何處及上下有無物色蓋簟?訖,方可屍出驗。
  先剝脫在身衣服或婦人首飾,自頭上至鞋襪,逐一抄劄。或是隨身行李,亦具名件。訖,且以溫水洗屍一遍了驗。未要便用酒醋。
  剝爛衣服洗了,先看其屍有無軍號,或額角、面臉上所刺大小字體計幾行?或幾字?是何軍人?若係配隸人,所配隸何州軍字?亦須計行數。如經刺環,或方或圓,或在手臂、項上,亦記幾個。內是刺字或環子?曾艾灸或用藥取,痕跡黯漤及成疤瘢,可取竹,削一篦子,於灸處撻之可見。
    ○辨驗色目人訖,即看死人身上甚處有雕青、有灸瘢?係新舊瘡疤?有無膿血?計共幾個?及新舊官杖瘡疤?或背或臀?並新舊荊杖子痕,或腿或腳底?甚處有舊瘡癤瘢,甚處是見患?須量見分寸及何處有黯記之類,盡行聲說。如無,亦開寫。
    ○打量屍首身長若干?髮長若干?年顏若干?

  十三、驗墳內及屋下葬殯屍

  先驗墳係何人地上?地名甚處?土堆一個,量高及長闊,並各計若干尺寸。及屍見殯在何人至下,亦如前量之。
  次看屍頭、腳所向,謂如頭東腳西之類,頭離某處若干?腳離某處若干?左右亦如之。對眾爬開浮土,或取去磚,看其屍用何物盛簟。謂棺木有無漆飾、席有無沿禒及蕟蕈之類。舁出開拆,取屍於光明處地上驗之。

  十四、驗壞爛屍

  若避臭穢不親臨,往往誤事。
  屍首變動,臭不可近,當燒蒼朮、皂角辟之,用麻油塗鼻,或作紙攄子搵油塞兩鼻孔,仍以生薑小塊置口內。遇檢,切用猛閉口,恐穢氣衝入。
    ○量紮四至訖,用水沖去蛆蟲穢污,皮肉乾淨方可驗。未須用糟、醋。頻令新汲水澆屍首四面。
  屍首壞爛,被打或刃傷處痕損皮肉作赤色,深重作青黑色,貼骨不壞,蟲不能食。

  十五、無憑檢驗

  凡檢驗無憑之屍,宜說頭髮褪落,曲鬢、頭面、遍身皮肉並皆一概青黑,皮壞爛,及被蛆蟲咂破骨殖顯露去處。
  如皮肉消化,宜說骸骨顯露,上下皮肉並皆一概消化,只有些小消化不及筋肉與骨殖相連,今來委是無憑檢複本人生前沿身上下有無傷損它故,及定奪年顏、形狀、致死因依不得,兼用手揣捏得沿身上下並無骨損去處。

  十六、白僵死瘁死

  先鋪炭火,約與死人長闊,上鋪薄布,可與炭等。以水噴微濕,臥屍於上。仍以布覆蓋頭面、肢體訖,再用炭火鋪擁令遍,再以布覆之,復用水遍灑。一時久,其屍皮肉必軟起。乃揭所鋪布與炭看,若皮肉軟起,方可以熱醋洗之。於驗損處,以蔥、椒、鹽同白梅和糟研爛,拍作餅子,火內煨令熱,先於屍上用紙搭了,次以糟餅罨之,其痕損必見。

  十七、驗骨

  人有三百六十五節,按一年三百六十五日。
  男子骨白,婦人骨黑。婦人生,骨出血如河水,故骨黑。如服毒藥,骨黑。須子細詳定。
  髑髏骨,男子自頂及耳並腦後共八片,蔡州人有九片。腦後橫一縫。當正直下至髮際,別有一直縫。婦人只六片,腦後橫一縫。當正直下無縫。
  牙有二十四,或二十八,或三十二,或三十六。
  胸前骨三條。
  心骨一片,嫩如錢大。
  項與脊骨,各十二節。
  自項至腰共二十四骨,上有一大骨。
  肩井及左右飯匙骨各一片。
  左右肋骨,男子各十二條,八條長,四條短。
  婦人各十四條。
  男女腰間各有一骨大如手掌,有八孔,作四行樣。
  手腳骨各二段。男子左右手腕及左右臁肕骨邊皆有捭骨,婦人無。兩腳膝頭各有骨隱在其間,如大指大。手掌、腳板各五縫,手腳大拇指並腳第五指各二節,餘十四指並三節。
  尾蛆骨若豬腰子,仰在骨節下。
  男子者,其綴脊處凹,兩邊皆有尖瓣,如稜角,周布九竅。
  婦人者,其綴脊處平直,周布六竅。
  大小便處,各一竅。
  骸骨各用麻、草小索或細篾串訖,各以紙簽標號某骨,檢驗時不至差誤。

  十八、論沿身骨脈及要害去處

  夫人兩手指甲相連者小節,小節之後中節,中節之後者本節,本節之後肢骨之前生掌骨,掌骨上生掌肉。掌肉後可屈曲者腕,腕左起高骨者手外踝,右起高骨者右手踝,二踝相連生者臂骨,輔臂骨者髀骨,三骨相繼者肘骨,前可屈曲者曲肘,曲肘上生者臑骨,臑骨上生者肩髃,肩髃之前者橫髃骨,橫髃骨之前者髀骨,髀骨之中陷者缺盆。缺盆之上者頸,頸之前者顙喉,顙喉之上者結喉,結喉之上者胲,胲兩傍者曲頷,曲頷兩傍者頤。頤兩傍者頰車,頰車上者耳,耳上者曲鬢,曲鬢上行者頂,頂前者囟門,囟門之下者髮際,髮際正下者額,額下者眉,眉際之末者太陽穴,太陽穴前者目,目兩傍者兩小眥,兩小眥上者上臉,下者下臉,正位能瞻視者目瞳子,瞳近鼻者兩大訾,近兩大眥者鼻山根,鼻山根上印堂,印堂上者腦角,腦角下者承枕骨。脊骨下橫生者髖骨,髖骨兩傍者骨,下中者腰門骨,骨上連生者腿骨,腿骨下可屈曲者曲,曲上生者膝蓋骨,膝蓋骨下生者脛骨,脛骨傍生者骨,骨下左起高大者兩足外踝,右起高大者兩足右踝,脛骨前垂者兩足跂骨,跂骨前者足本節,本節前者小節,小節相連者足指甲,指甲後生者足前趺,趺後凹陷者足心,下生者足掌骨,掌骨後生者踵肉,踵肉後者腳跟也。
  檢滴骨親法,謂如某甲是父或母,有骸骨在,某乙來認親生男或女,何以驗之?試令某乙就身刺一兩點血滴骸骨上,是的生親則血沁入骨內,否則不入。俗云「滴骨親」,蓋謂此也。
  檢骨須是晴明。先以水淨洗骨,用麻穿定形骸次第,以簟子盛定。卻鋤開地窖一穴,長五尺、闊三尺、深二尺,多以柴炭燒煅,以地紅為度。除去火,卻以好酒二升、酸醋五升潑地窖內,乘熱氣扛骨入穴內,以藁薦遮定,烝骨一兩時,候地冷取去薦,扛出骨殖向平明處,將紅油傘遮屍骨驗。
    ○若骨上有被打處,即有紅色路微蔭,骨斷處其接續兩頭各有血暈色。再以有痕骨照日看,紅活乃是生前被打分明。
    ○骨上若無血蔭,蹤有損折乃死後痕,切不可以酒醋煮骨,恐有不便處。此項須是晴明方可,陰雨則難見也。
    ○如陰雨,不得已則用煮法:以甕一口,如鍋煮物,以炭火煮醋,多入鹽、白梅同骨煎,須著親臨監視,候千百滾取出水洗,向日照,其痕即見,血皆浸骨損處,赤色、青黑色,仍子細驗有無破裂。煮骨不得見錫,用則骨多黯。
    ○若有人作弊,將藥物置鍋內,其骨有傷處反白不見。解法見驗屍門。
  若骨或經三兩次洗罨,其色白與無損同,何以辨之?當將合驗損處骨以油灌之,其骨大者有縫,小者有竅,候油溢出,則揩令乾,向明照:損處油到即停住不行,明亮處則無損。
  一法:濃磨好墨塗骨上,候乾,即洗去墨。若有損處則墨必浸入,不損則墨不浸。
  又法:用新綿於骨上拂拭,遇損處必牽惹線絲起。
  折者,其色在骨斷處兩頭。又看折處其骨芒刺向裡或外,毆打折者芒刺在裡;在外者非。
  髑髏骨,有他故處,骨青,骨折處,帶淤血。
  子細看骨上,有青暈或紫黑暈,長是他物,圓是拳,大是頭撞,小是腳尖。四縫骸骨內,一處有損折係致命所在,或非要害,即令仵作行人指定喝起。
  擁罨檢訖,仵作行人喝四縫骸骨,調屍仰臥,自髑髏喝:頂心至囟門骨、鼻樑骨、胲、頷骨並口骨並全。兩眼眶、兩額角、兩太陽、兩耳、兩腮骨並全。兩肩井、兩臆骨全。胸前龜子骨、心坎骨全。左臂、腕、手及脾骨全。右肋骨全。左胯、左腿、左臁肕並脾骨、及左腳踝骨、腳掌骨並全。右亦如之。翻轉喝:腦後、乘枕骨、脊下至尾蛆骨並全。
  凡驗元被傷、殺死人,經日屍首壞、蛆蟲咂食、只存骸骨者,元被傷痕,血黏骨上,有乾黑血為證。若無傷骨損,其骨上有破損如頭髮露痕,又如瓦器龜裂,沉淹損路為驗。
  毆死者死,傷處不至骨損,則肉緊貼在骨上,用水沖激亦不去,指甲蹙之方脫,肉貼處其痕損即可見。
  驗骨訖,自髑髏、肩井、臆骨並臂、腕、手骨,及胯骨、腰、腿骨、臁肕、膝蓋並髀骨,並摽號左右。其肋骨共二十四莖、左右各十二莖。分左右繫在左第一、左第二,右第一、右第二之類,莖莖依資次題訖。內脊骨二十四節,亦自上題一、二、三、四,連尾蛆骨處號之。並胸前龜子骨、心坎骨亦號之,庶易於檢湊。兩肩、兩胯、兩腕皆有蓋骨,尋常不繫在骨之數,經打傷損方入眾骨繫數,不若拘收在數為良也。先用紙數重包定,次用油單紙三四重裹了,用索子交眼紮,繫作三四處,封頭印押訖,用桶一隻盛之,上以板蓋,掘坑埋瘞,作堆標記,仍用灰印。
  行在有一種毒草,名曰賤草,煎作膏子售人。若以染骨,其色必變黑黯,粗可亂真。然被打若在生前,打處自有暈痕,如無暈而骨不損,即不可指以為痕。切須子細辨別真偽。

  十九、自縊

  自縊身死者,兩眼合、唇口黑、皮開露齒。若勒喉上,即口閉牙關緊,舌抵齒不出,又云齒微咬舌。若勒喉下,則口開、舌尖出齒門二分至三分,面帶紫赤色,口脗兩甲及胸前有吐涎沫。兩手須握大拇指,兩腳尖直垂下,腿上有血蔭,如火灸班痕,及肚下至小腹並墜下,青黑色。大小便自出。大腸頭或有一兩點血。喉下痕紫赤色或黑淤色,直至左右耳後髮際,橫長九寸以上至一尺以來,一云丈夫合一尺一寸,婦人合一尺。腳虛則喉下勒深,實則淺。人肥則勒深,瘦則淺。用細緊麻繩、草索在高處自縊,懸頭頓身致死,則痕跡深;若用全幅勒帛及白練項帕等物,又在低處,則痕跡淺。低處自縊,身多臥於下,或側或覆。側臥,其痕斜起橫喉下;覆臥,其痕正起在喉下,起於耳邊,多不至腦後髮際下。
  自縊處須高八尺以上,兩腳懸虛,所踏物須倍高。如懸虛處或在牀、椅、火爐、船倉內,但高二三尺以來亦可自縊而死。
  若經泥雨,須看死人赤腳或著鞋,其踏上處有無印下腳跡。
  自縊有活套頭、死套頭、單繫十字、纏繞繫。須看死人踏甚物入頭在繩套內,須垂得繩套寬入頭方是。
  活套頭,腳到地並膝跪地,亦可死。
  死套頭,腳到地並膝跪地,亦可死。
  單繫十字,懸空方可死;腳尖稍到地亦不死。單繫十字,是死人先自用繩帶自繫項上後,自以手繫高處。須是先看上頭繫處塵土,及死人踏甚處物,自以手攀繫得上向繩頭著方是。上面繫繩頭處或高或大,手不能攀及不能上,則是別人吊起。更看所繫處物伸縮,須是頭墜下去上頭繫處一尺以上方是。若是頭緊抵上頭,定是別人吊起。
  纏繞繫,是死人先將繩帶纏繞項上兩遭,自踏高,繫在上面垂身致死。或是先繫繩帶在梁棟或樹枝上,雙?垂下,踏高入頭在?內。更纏過一兩遭,其痕成兩路,上一路纏過耳後斜入髮際,下一路平繞項。行吏畏避駁雜,必告檢官,乞只申一痕。切不可信。若除了上一痕,不成自縊;若除下一痕,正是致命要害去處。或復檢官不肯相同書填格目,血屬有詞,再差官復檢出,為之奈何?須是據實,不可只作一條痕檢。其相疊與分開處,作兩截量,盡取頭了,更重將所繫處繩帶纏過比並,闊狹並同,任從復檢,可無後患。
  凡因患在牀仰臥,將繩帶等物自縊者,則其屍兩眼合,兩唇皮開、露齒,咬舌出一分至二分,肉色黃,形體瘦,兩手拳握,臀後有糞出,左右手內多是把自縊物色,至繫緊死後只在手內,須量兩手拳相去幾寸以來,喉下痕跡紫赤,周圍長一尺餘。結締在喉下,前面分數較深,曾被救解則其屍肚脹,多口不咬舌,臀後無糞。
  若真自縊,開掘所縊腳下穴三尺以來,究得火炭方是。
    ○或在屋下自縊,先看所縊處楣梁枋桁之類,塵土袞亂至多方是。如只有一路無塵,不是自縊。
    ○先以杖子於所繫繩索上輕輕敲,如緊直乃是。或寬慢即是移屍。大凡移屍別處吊掛,舊痕挪動便有兩痕。
  凡驗自縊之屍,先要見得在甚地分、甚街巷、甚人家?何人見本人?自用甚物?於甚處搭過?或作十字死?繫定,或於項下作活?套,卻驗所著衣新舊,打量身四至東西南北至甚物?面覷甚處?背向甚處?其死人用甚物踏上?上量頭懸去所弔處相去若干尺寸。下量腳下至地相去若干尺寸。或所縊處雖低,亦看頭上懸掛索處下至所離處,並量相去若干尺寸。對眾解下,扛屍於露明處,方解脫自縊套繩,通量長若干尺寸,量圍喉下套頭繩圍長若干,項下交圍,量到耳後髮際起處闊狹、橫斜、長短,然後依法檢驗。
  凡驗自縊人,先問元申人,其身死人是何色目人?見時早晚?曾與不曾解下救應?申官時早晚?如有人識認,即問自縊人年若干?作何經紀?家內有甚人?卻因何在此間自縊?若是奴僕,先問僱主討契書辨驗,仍看契上有無親戚?年多少?更看元吊掛蹤跡去處。如曾解下救應,即問解下時有氣脈無氣脈?解下約多少時死?切須子細。
  大凡檢驗,未可便作自縊致命,未辨子細。凡有此,只可作其人生前用繩索繫咽喉下或上要害,致命身死,以防死人別有枉橫。且如有人睡著,被人將索勒死吊起所在,其檢官如何見得是自縊致死?宜子細也!
  多有人家女使人力或外人,於家中自縊,其人不曉法,避見臭穢及避檢驗,遂移屍出外吊掛,舊痕移動,致有兩痕。舊痕紫赤有血蔭,移動痕只白色無血蔭。移屍事理甚分明,要公行根究,開坐生前與死後痕,蓋移屍不過杖罪,若漏落不具,復檢官不相照應,申作兩痕,官司必反見疑,益重干連人之禍。
  屍首日久壞爛,頭弔在上,屍側在地,肉潰見骨。但驗所弔頭,其繩若入槽,謂兩耳連頷下深向骨本者。及驗兩手腕骨、頭腦骨皆赤色者是。一云齒赤色,及十指尖骨赤色者是。

  二十、被打勒死假作自縊

  自縊、被人勒殺或算殺假作自縊,甚易辨。真自縊者,用繩索、帛之類繫縛處,交至左右耳後,深紫色、眼合、唇開、手握、齒露,縊在喉上則舌抵齒,喉下則舌多出,胸前有涎滴沫,臀後有糞出。若被人打勒殺假作自縊,則口、眼開、手散、髮慢,喉下血脈不行,痕跡淺淡,舌不出亦不抵齒,項上肉有指爪痕,身上別有致命傷損去處。
  惟有生勒,未死間即時吊起,詐作自縊,此稍難辨。如跡狀可疑,莫若檢作勒殺,立限捉賊也。
  凡被人隔物,或窗櫺、或林木之類勒死,偽作自縊,則繩不交喉下,痕多平過卻極深,黑黯色,亦不起於耳後髮際。
  絞勒喉下死者,結締在死人項後,兩手不垂下,縱垂下亦不直。項後結交卻有背倚柱等處。或把衫襟著,即喉下有衣衫領黑跡,是要害處,氣悶身死。
  凡檢被勒並死人,將項下勒繩索或是諸般帶繫,臨時子細聲說纏繞過遭數,多是於項後當正或偏左右繫定,須有繫不盡垂頭處。其屍合面、地臥,為被勒時爭命,須是揉撲得頭髮或角子散慢,或沿身上有搕擦著痕。
  凡被勒身死人,須看覷屍身四畔,有紮磨蹤跡去處。
  又有死後被人用繩索繫扎手腳及項下等處,其人已死,氣血不行,雖被繫縛,其痕不紫赤,有白痕可驗。死後繫縛者無血蔭,繫縛痕雖深入皮,即無青紫赤色,但只是白痕。
  有用火篦烙成痕,但紅色或焦赤,帶濕不乾。

  二十一、溺死

  若生前溺水屍首,男仆臥、女仰臥。頭面仰,兩手兩腳俱向前。口合,眼開閉不定,兩手拳握,腹肚脹,拍作響。落水則手開、眼微開、肚皮微脹;投水則手握、眼合、腹內急脹。兩腳底皺白不脹,頭髻緊,頭與髮際、手腳爪縫,或腳著鞋則鞋內,各有沙泥,口、鼻內有水沫及有些小淡色血污,或有搕擦損處,此是生前溺水之驗也。蓋其人未死,必須爭命,氣脈往來搐水入腸,故兩手自然拳曲,腳罅縫各有沙泥。口、鼻有水沫流出,腹內有水脹也。
  若檢復遲,即屍首經風日吹曬,遍身上皮起,或生白疱。
  若身上無痕,面色赤,此是被人倒提水搵死。
  若屍面色微赤,口、鼻內有泥水沫,肚內有水,腹肚微脹,真是渰水身死。
  若因病患溺死,則不計水之深淺可以致死,身上別無它故。
  若疾病身死,被人拋掉在水內,即口、鼻無水沫,肚內無水不脹,面色微黃,肌肉微瘦。
  若因患倒落泥渠內身死者,其屍口、眼開,兩手微握。身上衣裳並口、鼻、耳、髮際並有青泥污者,須脫下衣裳用水淋洗,酒噴其屍,被泥水淹浸處即肉色微白,肚皮微脹,指甲有泥。
  若被人毆打殺死推在水內,入深則脹,淺則不甚脹。其屍肉色帶黃不白,口、眼開,兩手散,頭髮寬慢,肚皮不脹,口、眼、耳、鼻無水瀝流出,指爪罅縫並無沙泥,兩手不拳縮,兩腳底不皺白卻虛脹。身上有要害致命傷損處,其痕黑色,屍有微瘦。臨時看驗,若檢得身上有損傷處,錄其痕跡,雖是投水,亦合押合干人赴官司推究。
  諸自投井、被人推入井、自失腳落井屍首,大同小異,皆頭目有被磚石磕擦痕,指甲、毛髮有沙泥,腹脹,側覆臥之則口內水出。別無它故,只作落井身死,即投井、推入在其間矣。所謂落井小異者,推入與自落井則手開、眼微開,腰身間或有錢物之類;自投井則眼合、手握,身間無物。
  大凡有故入井,須腳直下。若頭在下,恐被人趕逼或它人推送入井。若是失腳,須看失腳處土痕。
  自投河、被人推入河,若水稍深闊,則無磕擦沙泥等事。若水淺狹,亦與投井、落井無異。大抵水深三四尺皆能渰殺人,驗之果無它故,只作落水身死,則自投、推入在其間矣。若身有繩索及微有痕損可疑,則宜檢作被人謀害置水身死,不過立限捉賊,切勿恤一捕限而貽罔測之憂。
  諸溺河池,行運者謂之河,不行運者謂之池。檢驗之時先問元申人:「早晚見屍在水內?見時便只在今處或自漂流而來?」若是漂流而來,即問:「是東西南北?又如何流到此便住?如何申官?」如稱見其人落水,即問:「當時曾與不曾救應?若曾救應,其人未出水時已死或救應上岸才死?或即申官或經幾時申官?」若在江河、陂潭、池塘間,難以打量四至,只看屍所浮在何處。如未浮,打撈方出,聲說在何處打撈見屍。池塘或坎阱有水處可以致命者,須量見淺深丈尺,坎阱則量四至。江河、陂潭,屍起浮或見處地岸並池塘、坎阱,係何人所管?地名何處?
  諸溺井之人,檢驗之時亦先問元申人:「如何知得井內有人?初見有人時其人死未?既知未死,因何不與救應?其屍未浮,如何知得井內有人?」若是屋下之井,即問:「身死人自從早晚不見?卻如何知在井內?」凡井內有人,其井面自然先有水沫,以此為驗。
  量井之四至,係何人地上?其地名甚處?若溺屍在底則不必量,但約深若干丈尺,方摝屍出。
  屍在井內,滿脹則浮出尺餘,水淺則不出。若出,看頭或腳在上在下,先量尺寸。不出,亦以丈竿量到屍近邊尺寸,亦看頭或腳在上在下。
  檢溺死之屍,水浸多日,屍首胖脹,難以顯見致死之因,宜申說頭髮脫落、頭目胖脹、唇口番張,頭面連遍身上下皮血,並皆一概青黑褪皮。驗是本人在井或河內死後,水浸經隔日數致有此。今來無憑,檢驗本人沿身有無傷損它故,又定奪年顏形狀不得,只檢得本人口鼻內有沫、腹脹,驗得前件屍首委是某處水溺身死。其水浸更多日,無憑檢驗,即不用申說致命因依。
  初春雪寒,經數日方浮,與春夏秋末不侔。
  凡溺死之人,若是人家奴婢或妻女,未落水先已曾被打,在身有傷,今次又的然見得是自落水或投井身死,於格目內亦須分明具出傷痕,定作被打復溺水身死。
  投井死人,如不曾與人交爭,驗屍時面目、頭額有利刃痕,又依舊帶血,似生前痕,此須看井內有破瓷器之屬以致傷著人,初入井時,氣尚未絕,其痕依舊帶血,若驗作生前刃傷,豈不利害?

  二十二、驗他物及手足傷死

  律云:「見血為傷。非手足者,其餘皆為他物,即兵不用刃亦是。」
    ○傷損條限:「手足十日,他物二十日。」
  鬥訟敕:「諸齧人者,依他物法。」
  元符敕《申明刑統》:「以靴鞋踢人傷,從官司驗定。堅硬即從他物,若不堅硬即難作他物例。」
    ○或額、肘、膝拶,頭撞致死,並作他物痕傷。
    ○諸「他物」,是鐵鞭、尺、斧頭、刃背、木桿、棒、馬鞭、木柴、磚、石、瓦、粗布鞋、衲底鞋、皮鞋、草鞋之類。
  若被打死者,其屍口、眼開,髮髻亂,衣服不齊整,兩手不拳,或有溺污內衣。
  若在辜限外死,須驗傷處是與不是在頭,及因破傷風灌注致命身死。
  應驗他物及手足毆傷痕損,須在頭面上、胸前、兩乳、脅肋傍、臍腹間、大小便二處,方可作要害致命去處。手足折損亦可死。其痕周匝有血蔭方是生前打損。
  諸用他物及頭、額、拳手、腳足堅硬之物撞打痕損顏色,其至重者紫黯微腫,次重者紫赤微腫,又其次紫赤色,又其次青色。其出限外痕損者,其色微青。
  凡他物打著,其痕即斜長或橫長;如拳手打著,即方圓;如腳足踢,比如拳寸分寸較大。凡傷痕大小,定作掌、足、他物,當以上件物比定,方可言分寸。凡打著兩日身死,分寸稍大,毒氣蓄積向裡,可約得一兩日後身死。若是打著當下身死,則分寸深重,毒氣紫黑,即時向裡,可以當下身死。
  諸以身去就物謂之「磕」,雖著無破處,其痕方圓,雖破亦不至深。其被他物及手足傷,皮雖傷而血不出者,其傷痕處有紫赤暈。
  凡行兇人若用棒杖等行打,則多先在實處,其被傷人或經一兩時辰,或一兩日、或三五日以至七八日、十餘日身死。又有用堅硬他物行打便至身死者,更看痕跡輕重。若是先驅捽被傷人頭髻,然後散拳踢打,則多在虛怯要害處,或一拳一腳便致命。若因腳踢著要害處致命,切要子細驗認行兇人腳上有無鞋履,防日後問難。
  凡他物傷,若在頭腦者,其皮不破,即須骨肉損也。若在其他虛處。即臨時看驗。若是屍首左邊損,即是凶身行右物致打,順故也。若是右邊損,即損處在近後,若在右前即非也。若在後,即又慮凶身自後行他物致打。貴在審之無失。
  看其痕大小,量見分寸,又看幾處皆可致命,只指一重害處,定作虛怯要害致命身死。
  打傷處,皮膜相離,以手按之即響。以熱醋罨,罨則有痕。
  凡被打傷殺死人,須定最是要害處致命身死。若打折腳手,限內或限外死時,要詳打傷分寸、闊狹,後定是將養不較致命身死。面顏、歲數臨時聲說。凡驗他物及拳、踢痕,細認斜長、方圓。皮有微損,未洗屍前用水灑濕,先將蔥白搗爛塗,後以醋、糟,候一時除,以水洗,痕即出。
  若將櫸木皮罨成痕假作他物痕,其痕內爛損、黑色,四圍青色,聚成一片而無虛腫,捺不堅硬。
  又有假作打死,將青竹篦火燒烙之,卻只有焦黑痕,又淺而光平。更不堅硬。

  二十三、自刑

  凡自割喉下死者,其屍口、眼合,兩手拳握,臂曲而縮,死人用手把定刃物,似作力勢,其手自然拳握。肉色黃,頭髻緊。
  若用小刀子自割,只可長一寸五分至二寸;用食刀,即長三寸至四寸以來;若用磁器,分數不大。逐件器刃自割,並下刃一頭尖小,但傷著氣喉即死。若將刃物自斡著喉下、心前、腹上、兩脅肋、太陽、頂門要害處,但傷著膜,分數雖小即便死。如割斡不深及不係要害,雖兩三處未得致死。若用左手,刃必起自右耳後,過喉一二寸;用右手,必起自左耳後。傷在喉骨上難死,蓋喉骨堅也。在喉骨下易死,蓋喉骨下虛而易斷也。
    ○其痕起手重、收手輕。假如用左手把刃而傷,則喉右邊下手處深,左邊收刃處淺,其中間不如右邊。蓋下刃大重,漸漸負痛縮手,因而輕淺,及左手須似握物是也。右手亦然。
  凡自割喉下,只是一出刀痕。若當下身死時,痕深一寸七分,食繫氣繫並斷;如傷一日以下身死,深一寸五分,食繫斷,氣繫微破;如傷三五日以後死者,深一寸三分,食繫斷,須頭髻角子散慢。
  更看其人面愁而眉皺,即是自割之狀。此亦難必。
  若自用刀剁下手並指節者,其皮頭皆齊,必用藥物封紮。雖是刃物自傷,必不能當下身死,必是將養不較致死,其痕肉皮頭卷向裡。如死後傷者,即皮不捲向裡。以此為驗。
  又有人因自用口齒咬下手指者,齒內有風著於痕口,多致身死,少有生者。其咬破處瘡口一道,周回骨折,必有膿水淹浸,皮肉損爛,因此將養不較致命身死。其痕有口齒跡及有皮血不齊去處。
  驗自刑人,即先問元申人,其身死人是何色目人?自刑時或早或晚?用何刃物?若有人來識認,即問身死人年若干?在生之日使左手使右手?如是奴婢,即先討契書看,更問有無親戚?及已死人使左手使右手?並須子細看驗痕跡去處。
  更須看驗,在生前刃傷即有血行,死後即無血行。

  二十四、殺傷

  凡被人殺傷死者,其屍口、眼開,頭髻寬或亂,兩手微握,所被傷處要害分數較大,皮肉多卷凸;若透膜,腸臟必出。
  其被傷人見行兇人用刃物來傷之時,必須爭競,用手來遮截,手上必有傷損;或有來護者,亦必背上有傷著處。若行兇人於虛怯要害處一刃直致命者,死人手上無傷,其瘡必重。若行兇人用刃物斲著腦上、頂門、腦角後、髮際,必須斲斷頭髮,如用刃剪者。若頭頂骨折,即是尖物刺著,須用手捏著其骨損與不損。
  若尖刃斧痕,上闊長,內必狹;大刀痕,淺必狹,深必闊;刀傷處,其痕兩頭尖小,無起手收手輕重;槍刺痕,淺則狹,深必透;簳,其痕帶圓。或只用竹槍,尖竹擔斡著要害處,瘡口多不齊整,其痕方、圓不等。
  凡驗被快利物傷死者,須看元著衣衫有無破傷處,隱對痕、血點可驗。
    ○又如刀剔傷腸肚出者,其被傷處須有刀刃撩劃三兩痕。且一刀所傷,如何卻有三兩痕?蓋凡人腸臟盤在左右脅下,是以撩劃著三兩痕。
  凡檢刀、槍刃斲剔,須開說屍在甚處向當?著甚衣服?上有無血跡?傷處長、闊、深分寸?透肉不透肉?或腸肚出、膋膜出作致命處?仍檢刃傷衣服穿孔。如被竹槍、尖物剔傷致命,便說尖硬物剔傷致死。
  凡驗殺傷,先看是與不是刀刃等物,及生前死後痕傷。如生前被刃傷,其痕肉闊、花文交出;若肉痕齊截,只是死後假作刃傷痕。
  如生前刃傷,即有血汁,及所傷痕瘡口,皮肉血多花鮮色,所損透膜即死。若死後用刀刃割傷處,肉色即乾白,更無血花也。蓋人死後血脈不行,是以肉色白也。此條仍責取行人定驗,是與不是生前、死後傷痕。
  活人被刃殺傷死者,其被刃處皮肉緊縮,有血蔭四畔。若被支解者,筋骨皮肉稠黏,受刃處皮肉骨露。
  死人被割截屍首,皮肉如舊,血不灌蔭,被割處皮不緊縮,刃盡處無血流,其色白,縱痕下有血,洗檢擠捺,肉內無清血出,即非生前被刃。
  更有截下頭者,活時斬下,筋縮入。死後截下,項長,並不伸縮。
  凡檢驗被殺身死屍首,如是尖刃物,方說被刺要害,若是齊頭刃物,即不說「刺」字。如被傷著肚上、兩肋下或臍下,說長闊分寸後,便說斜深透內脂膜、肚腸出、有血污,驗是要害被傷割處致命身死。若是傷著心前肋上,只說斜深透內、有血污,驗是要害致命身死。如傷著喉下,說深至項、鎖骨損、兼周回所割得有方圓不齊去處、食繫氣繫並斷、有血污,致命身死,可說要害處。如傷著頭面上或太陽穴、腦角後、髮際內,如行兇人刃物大,方說骨損。若腦漿出時有血污,亦定作要害處致命身死。如斲或刺著沿身,不拘那裡,若經隔數日後身死,便說將養不較致命身死。
  凡驗被殺傷人,未到驗所,先問元申人曾與不曾收捉得行兇人?是何色目人?使是何刃物?曾與不曾收得刃物?如收得,取索看大小,著紙畫樣。如不曾收得,則問刃物在甚處?亦令元申人畫刃物樣。畫訖,令元申人於樣下書押字。更問元申人,其行兇人與被傷人是與不是親戚?有無冤仇?

  二十五、屍首異處

  凡驗屍首異處,勒家屬先辨認屍首,務要子細。打量屍首頓處四至訖,次量首級離屍遠近,或左或右,或去肩腳若干尺寸。支解手臂、腳腿,各量別計,仍各寫相去屍遠近。卻隨其所解肢體與屍相湊,提捧首與項相湊,圍量分寸。
  一般係刃物斲落。若項下皮肉卷凸,兩肩井聳,係生前斲落;皮肉不捲凸,兩肩井不聳,係死後斲落。

  二十六、火死

  凡生前被火燒死者,其屍口、鼻內有煙灰,兩手腳皆拳縮。緣其人未死前,被火逼奔爭,口開氣脈往來,故呼吸煙灰入口鼻內。若死後燒者,其人雖手、足拳縮,口內即無煙灰。若不燒著兩肘骨及膝骨,手、腳亦不拳縮。
  若因老病失火燒死,其屍肉色焦黑或卷,兩手拳曲、臂曲在胸前,兩膝亦曲,口、眼開,或咬齒及唇,或有脂膏黃色突出皮肉。
  若被人勒死拋掉在火內,頭髮焦黃,頭面渾身燒得焦黑,皮肉搐皺,並無揞漿蟽皮去處,項下有被勒著處痕跡。
  又若被刃殺死卻作火燒死者,勒仵作拾起白骨,扇去地下灰塵,於屍首下淨地上用釅米醋、酒潑。若是殺死,即有血入地,鮮紅色。須先問屍首生前宿臥所在,卻恐殺死後移屍往他處,即難驗屍下血色。
  大凡人屋,或瓦或茅蓋,若被火燒,其死屍在茅、瓦之下。或因與人有仇,乘勢推入燒死者,其死屍則在茅、瓦之上。兼驗頭、足,亦有向至。
  如屍被火化盡,只是灰,無條段骨殖者,勒行人鄰證供狀:「緣上件屍首,或失火燒燬、或被人燒燬,即無骸骨存在,委是無憑檢驗。」方與備申。
  凡驗被火燒死人,先問元申人:「火從何處起?火起時其人在甚處?因甚在彼?被火燒時曾與不曾救應?」仍根究曾與不曾與人作鬧?見得端的方可檢驗。或檢得頭髮焦拳,頭面連身一概焦黑,宜申說:「今來無憑檢驗本人沿身上下有無傷損他故,及定奪年顏形狀不得,只檢得本人口鼻內有無灰燼,委是火燒身死。」如火燒深重,實無可憑,即不要說口、鼻內灰燼。

  二十七、湯潑死

  凡被熱湯潑傷者,其屍皮肉皆拆,皮脫白色,著肉者亦白,肉多爛赤。
  如在湯火內,多是倒臥,傷在手、足、頭面、胸前。如因鬥打或頭撞、腳踏、手推在湯火內,多是兩後與臀、腿上,或有打損處,其疱不甚起,與其他所燙不同。

  二十八、服毒

  凡服毒死者,屍口、眼多開,面紫黯或青色,唇紫黑,手足指甲俱青黯,口、眼、耳、鼻間有血出。甚者,遍身黑腫,面作青黑色,唇卷發疱,舌縮或裂拆、爛腫、微出,唇亦爛腫或裂拆,指甲尖黑,喉、腹脹作黑色、生疱,身或青班,眼突,口、鼻、眼內出紫黑血,鬚髮浮不堪洗。未死前須吐出惡物或瀉下黑血,谷道腫突或大腸穿出。
  有空腹服毒,惟腹肚青脹而唇、指甲不青者;亦有食飽後服毒,惟唇、指甲青而腹肚不青者;又有腹臟虛弱、老病之人,略服毒而便死,腹肚、口唇、指甲並不青者,卻須參以他證。
  生前中毒而遍身作青黑,多日皮肉尚有,亦作黑色。若經久,皮肉腐爛見骨,其骨黲黑色。死後將毒藥在口內假作中毒,皮肉與骨只作黃白色。
  凡服毒死,或時即發作,或當日早晚。若其藥慢,即有一日或二日發。或有翻吐,或吐不絕,仍須於衣服上尋餘藥,及死屍坐處尋藥物器皿之類。
  中蟲毒,遍身上下、頭面、胸心並深青黑色,肚脹,或口內吐血,或糞門內瀉血。
  鼠莽草毒,江南有之。亦類中蟲,加之唇裂,齒齦青黑色。此毒經一宿一日,方見九竅有血出。
  食果實、金石藥毒者,其屍上下或有一二處赤腫,有類拳手傷痕;或成大片青黑色,爪甲黑,身體肉縫微有血;或腹脹,或瀉血。
  酒毒,腹脹或吐、瀉血。
  砒霜、野葛毒,得一伏時,遍身發小疱,作青黑色,眼睛聳出,舌上生小刺疱綻出,口唇破裂,兩耳脹大,腹肚膨脹,糞門脹綻,十指甲青黑。
  金蠶蠱毒,死屍瘦劣,遍身黃白色,眼睛塌,口齒露出,上下唇縮,腹肚塌。將銀釵驗,作黃浪色,用皂角水洗不去。
    ○一云如是:隻身體脹,皮肉似湯火疱起,漸次為膿,舌頭、唇、鼻皆破裂,乃是中金蠶蠱毒之狀。
    ○手腳指甲及身上青黑色,口、鼻內多出血,皮肉多裂,舌與糞門皆露出,乃是中藥毒、菌蕈毒之狀。
  如因吐瀉瘦弱,皮膚微黑不破裂,口內無血與糞門不出,乃是飲酒相反之狀。
  若驗服毒,用銀釵,皂角水揩洗過,探入死人喉內,以紙密封,良久取出,作青黑色,再用皂角水揩洗,其色不去。如無,其色鮮白。如服毒中毒死人生前吃物壓下入腸臟內,試驗無證,即自谷道內試,其色即見。
  凡檢驗毒死屍,間有服毒已久、蘊積在內試驗不出者,須先以銀或銅釵探入死人喉訖,卻用熱糟醋自下盦洗,漸漸向上,須令氣透,其毒氣熏蒸,黑色始現。如便將熱糟、醋自上而下,則其毒氣逼熱氣向下,不復可見。或就糞門上試探,則用糟、醋當反是。又一法,用大米或占米三升炊飯;用淨糯米一升淘洗了,用布袱盛就所炊飯上炊。取雞子一個,鴨子亦可。打破取白,拌糯米飯令勻,依前袱起,著在前大米占米飯上。以手三指,緊握糯米飯,如鴨子大,毋令冷,急開屍口齒外放著,及用小紙三五張搭遮屍口、耳、鼻、臀、陰門之處,仍用新綿絮三五條,釅醋三五升,用猛火煎數沸,將棉絮放醋鍋內煮半時取出,仍用糟盤罨屍,卻將棉絮蓋覆。若是死人生前被毒,其屍即腫脹,口內黑臭惡汁噴來棉絮上,不可近。後除去棉絮,糯米飯被臭惡之汁亦黑色而臭,此是受毒藥之狀。如無,則非也。試驗糯米飯封起申官府之時,分明開說。此檢驗訣,曾經大理寺看定。
  廣南人小有爭怒賴人,自服胡蔓草,一名斷腸草,形如阿魏,葉長尖,條蔓生,服三葉以上即死。乾者或收藏經久作末食,亦死。如方食未久,將大糞汁灌之可解。其草近人則葉動。將嫩葉心浸水,涓滴入口即百竅潰血,其法急取抱卵不生雞兒研細,和麻油開口灌之,乃盡吐出惡物而蘇。如少遲,無可救者。

  二十九、病死

  凡因病死者,形體羸瘦,肉色痿黃,口、眼多合,腹肚低陷,兩眼通黃,兩拳微握,髮髻解脫,身上或有新舊針灸瘢痕,餘無他故,即是因病死。
  凡病患求乞在路死者,形體瘦劣,肉色痿黃,口、眼合,兩手微握,口齒焦黃,唇不著齒。
  邪魔中風卒死,屍多肥,肉色微黃,口、眼合,頭髻緊,口內有涎沫,遍身無他故。
  卒死,肌肉不陷,口、鼻內有涎沫,面色紫赤。蓋其人未死時涎壅於上,氣不宣通,故面色及口、鼻如此。
  卒中死,眼開、睛白,口齒開,牙關緊,間有口眼渦斜並口兩角、鼻內涎沫流出,手腳拳曲。
  中暗風,屍必肥,肉色滉白色,口、眼皆閉,涎唾流溢;卒死於邪崇,其屍不在於肥瘦,兩手皆握,手、足爪甲多青;或暗風如發驚搐死者,口、眼多?斜,手、足必拳縮,臂、腿、手、足細小,涎沫亦流。已上三項大略相似,更須檢時子細分別。
  傷寒死,遍身紫赤色,口、眼開,有紫汗流,唇亦微綻,手不握拳。
  時氣死者,眼開、口開,遍身黃色,量有薄皮起,手、足俱伸。
  中暑死,多在五六七月,眼合,舌與糞門俱不出,面黃白色。
  凍死者,面色痿黃,口內有涎沫,牙齒硬,身直,兩手緊抱胸前,兼衣服單薄。檢時用酒、醋洗,得少熱氣則兩腮紅,面如芙蓉色,口有涎沫出,其涎不黏,此則凍死證。
  飢餓死者,渾身黑瘦硬直,眼閉、口開,牙關緊禁,手、腳俱伸。
  或疾病死,值春夏秋初,申得遲,經隔兩三日,肚上,臍下,兩脅肋、骨縫有微青色,此是病人死後經日變動,腹內穢污發作攻注皮膚,致有此色。不是生前有他故,切宜子細。
  凡驗病死之人,才至檢所,先問元申人:「其身死人來自何處?幾時到來?幾時得病?曾與不曾申官取責口詞?有無人識認?」如收得口詞,即須問:「元患是何疾病?年多少?病得幾日方申官取問口詞?既得口詞之後幾日身死?」如無口詞,則問:「如何取口詞不得?」若是奴婢,則須先討契書看,問:「有無親戚?患是何病?曾請是何醫人?吃甚藥?曾與不曾申官取口詞?」如無,則問:「不責口詞因依?」然後對眾證定。如別無它故,只取眾定驗狀,稱說:「遍身黃色,骨瘦,委是生前因患是何疾致死。」仍取醫人定驗疾色狀一紙。如委的眾證因病身死分明,元初雖不曾取責口詞,但不是非理致死,不須牒請復驗。

  三十、針灸死

  須勾醫人,驗針灸處是與不是穴道。雖無意致殺,亦須說顯是針灸殺,亦可科醫「不應為」罪。

  三十一、紮口詞

  凡抄紮口詞,恐非正身,或以它人偽作病狀代其飾說,一時不可辨認。合於所判狀內云:「日後或死亡,申官從條檢驗。」庶使豪強之家,預知所警。

  三十二、驗罪囚

  凡驗諸處獄內非理致死囚人,須當逕申提刑司,即時入發鋪。

  三十三、受杖死

  定所受杖處瘡痕闊狹,看陰囊及婦人陰門,並兩脅肋、腰、小腹等處有無血蔭痕。
  小杖痕,左邊橫長三寸,闊二寸五分,右邊橫長三寸五分,闊三寸。各深三分。
  大杖痕,左右各方圓三寸至三寸五分,各深三分,各有膿水。兼瘡周回亦有膿水淹浸、皮肉潰爛去處。
  背上杖瘡,橫長五寸,闊三寸,深五分。如日淺時,宜說兼瘡周回,有毒氣攻注、青赤皮緊硬去處。如日數多時,宜說兼瘡周回亦有膿水淹浸、皮肉潰爛去處,將養不較致命身死。
  又有訊腿杖,而荊杖侵及外腎而死者,尤須細驗。

  三十四、跌死

  凡從樹及屋臨高跌死者,看枝柯掛掰所在,並屋高低、失腳處蹤跡,或土痕高下及要害處,須有抵隱或物擦磕痕瘢。若內損致命痕者,口、眼、耳、鼻內定有血出。若傷重分明,更當子細驗之,仍量撲落處高低丈尺。

  三十五、塌壓死

  凡被塌壓死者,兩腿出,舌亦出,兩手微握,遍身死血淤紫黯色。或鼻有血,或清水出,傷處有血蔭、赤腫,皮破處四畔赤腫,或骨並筋皮斷折。須壓著要害致命,如不壓著要害不致死。死後壓即無此狀。
  凡檢舍屋及牆倒石頭脫落壓著身死人,其屍沿身虛怯要害去處若有痕損,須說長闊分寸,作堅硬物壓痕。仍看骨損與不損。若樹木壓死,要見得所倒樹木斜傷著痕損分寸。

  三十六、外物壓塞口鼻死

  凡被人以衣服或濕紙搭口、鼻死,則腹乾脹。
  若被人以外物壓塞口鼻,出氣不得後命絕死者,眼開睛突,口、鼻內流出清血水,滿面血蔭赤黑色,糞門突出及便溺污壞衣服。

  三十七、硬物癮痁死

  凡被外物癮痁死者,肋後有癮痁著紫赤腫,方圓三寸四寸以來,皮不破,用手揣捏得筋骨傷損,此最為虛怯要害致命去處。

  三十八、牛馬踏死

  凡被馬踏死者,屍色微黃,兩手散,頭髮不慢,口、鼻中多有血出,痕黑色。被踏要害處便死,骨折,腸臟出。若只築倒或踏不著要害處,即有皮破、癮赤黑痕,不致死。
    ○驢足痕小。
  牛角觸著,若皮不破,傷亦赤腫。觸著處多在心頭、胸前,或在小腹、脅肋亦不可拘。

  三十九、車輪拶死

  凡被車輪拶死者,其屍肉色微黃,口、眼開,兩手微握,頭髻緊。
  凡車輪頭拶著處,多在心頭、胸前並兩脅肋要害處便死。不是要害不致死。

  四十、雷震死

  凡被雷震死者,其屍肉色焦黃,渾身軟黑,兩手拳散、口開、眼,耳後、髮際焦黃,頭髻披散,燒著處皮肉緊硬而攣縮,身上衣服被天火燒爛。或不火燒。傷損痕跡多在腦上及腦後,腦縫多開,鬢髮如燄火燒著。從上至下,時有手掌大片浮皮,紫赤,肉不損,胸、項、背、膊上或有似篆文痕。

  四十一、虎咬死

  凡被虎咬死者,屍肉色黃,口、眼多開,兩手拳握,髮髻散亂,糞出,傷處多不齊整,有舌舐齒咬痕跡。
  虎咬人多咬頭項上,身上有爪痕掰損痕,傷處成窟或見骨,心頭、胸前、臂、腿上有傷處,地上有虎跡。勒畫匠畫出虎跡,並勒村甲及傷人處鄰人供責為證。一云虎咬人月初咬頭項,月中咬腹背,月盡咬兩腳。貓兒咬鼠亦然。

  四十二、蛇蟲傷死

  凡被蛇蟲傷致死者,其被傷處微有齧損黑痕,四畔青腫,有青黃水流,毒氣灌注四肢,身體光腫、面黑。如檢此狀,即須定作毒氣灌著甚處致死。

  四十三、酒食醉飽死

  凡驗酒食醉飽致死者,先集會首等,對眾勒仵作行人用醋湯洗檢。在身如無痕損,以手拍死人肚皮,膨脹而響者,如此即是因酒食醉飽過度,腹脹心肺致死。仍取本家親的骨肉供狀,述死人生前常吃酒多少致醉,及取會首等狀,今來吃酒多少數目,以驗致死因依。

  四十四、醉飽後築踏內損死

  凡人吃酒食至飽,被築踏內損亦可致死。其狀甚難明。其屍外別無他故,唯口、鼻、糞門有飲食並糞帶血流出,遇此形狀,須子細體究曾與人交爭,因而築踏?見人照證分明,方可定死狀。

  四十五、男子作過死

  凡男子作過太多,精氣耗盡,脫死於婦人身上者,真偽不可不察。真則陽不衰,偽者則痿。

  四十六、遺路死

  或是被打死者扛在路傍,耆正只申官作遺路死屍,須是子細。如有痕跡,合申官多方體訪。

  四十七、死後仰臥停泊有微赤色

  凡死人項後、背上、兩肋後、腰腿內、兩臂上、兩腿後、兩曲、兩腳肚子上下,有微赤色。
    ○驗是本人身死後,一向仰臥停泊,血脈墜下,致有此微赤色,即不是別緻他故身死。

  四十八、死後蟲鼠犬傷

  凡人死後被蟲鼠傷,即皮破無血,破處周回有蟲鼠齧痕蹤跡,有皮肉不齊去處。若狗咬,則痕跡粗大。

  四十九、發塚

  驗是甚向墳?圍長闊多少?被賊人開鋤,墳上狼藉,鍬鋤開深尺寸?見板或開棺見屍?勒所報人具出死人元裝著衣服物色,有甚不見被賊人偷去?

  五十、驗鄰縣屍

  凡鄰縣有屍在山林荒僻處,經久損壞,無皮肉,本縣已作病死檢了,卻牒鄰縣復,蓋為他前檢不明,於心未安,相攀復檢。有如此類,莫若據直申:「其屍見有白骨一副,手、足、頭全,並無皮肉、腸胃,驗是死經多日,即不見得因何致死,所有屍骨未敢給付埋殯。」申所屬施行。不可被公人給作「無憑檢驗」。
  凡被牒往他縣復檢者,先具承牒時辰,起離前去事狀,申所屬官司。值夜,止宿。及到地頭,次弟取責於連人罪狀,致死今經幾日方行檢驗?如經停日久,委的皮肉壞爛不任看驗者,即具仵作行人等眾狀,稱:「屍首頭、項、口、眼、耳、鼻、咽喉上下至心胸、肚臍、小腹、手腳等並遍身上下,屍脹臭爛,蛆蟲往來咂食,不任檢驗。」如稍可驗,即先用水洗去浮蛆蟲,子細依理檢驗。

  五十一、辟穢方

  【三神湯】能辟死氣。
    蒼朮二兩,米泔浸兩宿,焙乾白朮半兩,甘草半兩。
  炙右為細末,每服二錢,入鹽少許,點服。
  【辟穢丹】能辟穢氣。
    麝香少許,細辛半兩,甘松一兩,川芎二兩。
  右為細末,蜜圓如彈子大,久窨為妙,每用一圓燒之。
  【蘇合香圓】每一圓含化,尤能辟惡。

  五十二、救死方

  若縊,從早至夜雖冷亦可救;從夜至早稍難。若心下溫,一日以上猶可救,不得截繩,但款款抱解放臥,令一人踏其兩肩,以手拔其髮常令緊;一人微微捻整喉嚨,依先以手擦胸上散動之;一人磨搦臂、足屈伸之,若已僵,但漸漸強屈之;又按其腹。如此一飯久,即氣從口出,復呼吸、眼開。勿苦勞動。又以少官桂湯及粥飲與之,令潤咽喉。更令二人以筆管吹其耳內。若依此救,無有不活者。又法:緊用手罨其口,勿令通氣,兩時許氣急即活。又用皂角、細辛等分為末,如大豆許吹兩鼻孔。
  水溺,一宿者尚可救,搗皂角以棉裹納下部內,須臾出水即活。又屈死人兩足著人肩上,以死人背貼生人背擔走,吐出水即活。又先打壁泥一堵置地上,卻以死者仰臥其上,更以壁土覆之,止露口、眼,自然水氣翕入泥間,其人遂蘇。洪丞相在番陽,有溺水者身僵氣絕,用此法救即蘇。又炒熱沙覆死人面,上下著沙,只留出口、耳、鼻,沙冷濕又換,數易即蘇。又醋半盞灌鼻中,又綿裹石灰納下部中,水出即活。又倒懸,以好酒灌鼻中及下部。又倒懸,解去衣,去臍中垢,令兩人以筆管吹其耳。又急解死人衣服,於臍上灸百壯。
  暍死於行路上,旋以刀器掘開一穴,入水搗之,卻取爛漿以灌死者即活。中暍不省人事者,與冷水吃即死,但且急取灶間微熱灰壅之,復以以稍熱湯蘸手巾熨腹脅間,良久甦醒,不宜便與冷物吃。
  凍死,四肢直、口噤、有微氣者,用大鍋炒灰,令暖袋盛,熨心上,冷即換之,候目開,以溫酒及清粥稍稍與之。若不先溫其心便以火炙,即冷氣與火爭,必死。又用氈或藁薦卷之,以索繫,令二人相對踏令兗轉、往來如衦古旱切,摩展衣也。氈法,候四肢溫即止。
  魘死,不得用燈火照,不得近前急喚,多殺人。但痛咬其足根及足拇指畔及唾其面必活。魘不省者,移動些小臥處,徐徐吃之即省。夜間魘者,元有燈即存,元無燈切不可用燈照。又用筆管吹兩耳,及取病人頭髮二七莖捻作繩,刺入鼻中。又鹽湯灌之。又研韭汁半盞灌鼻中,冬用根亦得。又灸兩足大拇指聚毛中三七壯,聚毛,乃腳指向上生茅處。
    ○又皂角末如大豆許吹兩鼻內,得嚏則氣通,三四日者尚可救。
  中惡客忤卒死。凡卒死,或先病,及睡臥間忽然而絕,皆是中惡也。用韭黃心於男左女右鼻內,刺入六七寸,令目間血出即活。
    ○視上唇內沿,有如粟米粒,以針挑破。
  又用皂角或生半夏末,如大豆許吹入兩鼻。又用羊屎燒煙薰鼻中。又綿浸好酒半盞,手按令汁入鼻中,及提其兩手,勿令驚,須臾即活。又灸臍中百壯,鼻中吹皂角末,或研韭汁灌耳中。又用生菖蒲,研取汁一盞灌之。
  殺傷,凡殺傷不透膜者,乳香、沒藥各一,皂角子大,研爛,以小便半盞、好酒半盞同煎,通口服。然後用花蕊石散或烏賊魚骨,或龍骨為末,傅瘡口上,立止。推官宋瑑定驗兩處殺傷,氣偶未絕,亟令保甲各取蔥白熱鍋炒熟,遍傅傷處,繼而呻吟,再易蔥而傷者無痛矣。曾以語樂平知縣鮑旂,及再會,鮑曰:「蔥白甚妙。樂平人好鬥多傷,每有殺傷公事,未暇詰問,先將蔥白傅傷損處,活人甚多,大辟為之減少。」出張聲道《經驗方》。
  胎動不安,凡婦人因爭鬥胎不安,腹內氣刺、痛脹、上喘者:
    川芎一兩半,當歸半兩。
  右為細末,每服二錢。酒一大盞煎六分,炒生薑少許在內尤佳。又用苧麻根一大把淨洗,入生薑三五片、水一大盞,煎至八分,調粥飯與服。
  驚怖死者,以溫酒一兩杯,灌之即活。
  五絕及墮、打、卒死等,但須心頭溫暖,雖經日亦可救。先將死人盤屈在地上,如僧打坐狀,令一人將死人頭髮控放低,用生半夏末以竹筒或紙簡、筆管吹在鼻內。如活,卻以生薑自然汁灌之,可解半夏毒。五絕者,產、魅、縊、壓、溺。治法:單方,半夏一味。
  卒暴、墮氵顛、築倒及鬼魘死,若肉未冷,急以酒調蘇合香圓灌入口,若下喉去可活。

  五十三、驗狀說
  凡驗狀,須開具死人屍首元在甚處?如何頓放?彼處四至?有何衣服在彼?逐一各檢劄名件。
  其屍首有無雕青、灸瘢?舊有何缺折肢體及傴僂、拳跛、禿頭、青紫、黑色、紅志、肉瘤、蹄踵諸般疾狀,皆要一一於驗狀聲載,以備證驗詐偽,根尋本原推勘。及有不得姓名人屍首,後有骨肉陳理者,便要驗狀證辨觀之。
  今之驗狀若是簡略,具述不全,致妨久遠照用。況驗屍首,本緣非理、獄囚、軍人、無主死人,則委官定驗,兼官司信憑檢驗狀推勘,何可疏略?又況驗屍失當,致罪非輕,當是任者切宜究之!